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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县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146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1-11 17:41 成文日期: 2020-11-10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20〕54号 公开目录: 服务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继续发挥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保险保障水平,助力对标补短、脱贫攻坚质量提升和脱贫成果巩固,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市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农村小额扶贫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战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宁陕金融扶贫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坚持把金融扶贫纳入全县脱贫攻坚的总体布局,不断推进以城乡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为核心的农村小额扶贫保险工作,满足了广大群众防范和规避风险的需求,有效的缓解了因病返贫、致贫的风险发生。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扶贫小额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为贫困群众构筑一道有效的安全保障,逐步形成政府支持、农民受益、市场运作、广泛覆盖的农村扶贫保险体系。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商业运作、参保自愿、协同推进的要求,扎实推进2021年扶贫小额扶贫保险有关工作,确保参保率达到85%以上。总体按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201020日至1110日),做好全面部署和前期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201111日至1231日),做好组织协调、政策宣传、参保承保等工作。2021131日前完成参保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评价阶段(202111日至131日),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查找问题不足。

三、严格工作要求

(一)强化推进措施各镇要把农村小额扶贫保险作为金融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和农村小额扶贫保险的保障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愿参保,协助做好边缘户”“失联户和因疫、因灾致贫户补充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帮扶,健全风险保障体系,构建防止因意外致贫、返贫的社会防护网。

(二)加强部门协作。县政府办(金融办)要指导中国人寿宁陕分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卫健、医保部门要将农村小额扶贫保险作为城乡居民健康保障的配套,采取联动合作模式进行推广。中国人寿宁陕分公司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优化理赔服务,推广线上投保、线上发送保险单和线上报案、线上理赔,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中国人寿宁陕分公司要积极开展保险扶贫示范镇、村创建活动,宣传典型案例、保障政策、服务模式,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协调,主动配合,强化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2021年度农村小额扶贫保险目标任务安排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0








附件


2021年度农村小额扶贫保险目标任务安排


农村人口总数

参保人数

城关镇

16842

14316

筒车湾镇

4126

3507

四亩地镇

2374

2018

梅子镇

2120

1802

皇冠镇

2257

1918

新场镇

1063

904

江口回族镇

8502

7227

广货街镇

3644

3097

金川镇

2715

2307

太山庙镇

3783

3216

龙王镇

3985

3387

合计

51411

43699

注:本年度任务目标按当地农业人口数85%下达。





抄送:中国人寿宁陕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