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0-0170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5-12 08:30 | 成文日期: | 2020-05-07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函〔2020〕33号 | 公开目录: | 国有产权交易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为实施《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和《宁陕县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陕县城市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收回你单位位于筒车湾镇许家城村,城关镇汤坪村、斜峪河村、华严村、朱家嘴村境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0.0181公顷,具体用地范围、面积、地类等以地籍测绘成果为准。对你单位应予补偿的,相关单位应依法办理补偿手续。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