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原陕西省汽车运输大队沙沟汽车站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0-017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05-10 08:34 | 成文日期: | 2020-05-07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函〔2020〕35号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陕西省汽车运输大队沙沟汽车站”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宁自然资字〔2020〕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收储西安公路交通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所属的原陕西省汽车运输大队沙沟汽车站国有土地,面积6165.2平方米(9.24亩)。由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收回的国有土地纳入政府储备用地管理。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