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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示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01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0-13 13:45 成文日期: 2020-10-13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自10月11日以来,山东省青岛市陆续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各6例,为严防我县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及蔓延,保障全县人民健康,宁陕县疾控中心向全县人民发布健康提醒如下。

     一、提醒全县人民关注是否与青岛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行动轨迹有过交集,9月27日以来往返过青岛市的人员,特别是去过青岛市李沧区楼山后社区及青岛市胸科医院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过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到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备,详细登记旅居史,并到宁陕县医院做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二、9月27日以来,宁陕县居民家中、宾馆酒店或单位有过来自青岛的亲戚、朋友、旅客或公干人员,也请及时向社区报备,来客仍在宁陕的就近开展核酸检测,对来客所接触人员由社区加强健康监测管理。

     三、近期如非必要建议不要前往青岛,如确需前往青岛,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宁后主动配合我县的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请公众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进口海产品、冷链食品等食品安全信息,生熟食材存放加工要分开、食物要烧熟煮透,不食生冷食物,避免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可能。

     五、日常生活中,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持使用公筷公勺、不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警惕疫情风险,如非必要,避免参加人群聚集的活动。

     六、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宁陕县医院或各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联系咨询电话:2113277(宁陕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宁陕县疾控中心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