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2020年第一批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 zfbmnsxrlzyhshbzj/2020-0013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0-03-13 14:23 | 成文日期: | 2020-03-13 14:23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政策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对企业申报,县经办机构审核,拟对第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3月13日至3月18日),请广大社会群众予以监督。
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县人社局 6822191
信函地址: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1106;
附:宁陕县2020年第一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小微企业).xls
宁陕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