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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信用村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04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0-22 15:42 成文日期: 2020-10-22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0〕49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信用村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宁陕县信用村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县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工作力度,按照省委一号文件“深入开展信用建设示范县、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建设信用村镇为载体,提升农户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使诚实守信成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为规范,不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通过开展信用村镇建设,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机制,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2020年工作目标:严格信用村镇建设条件标准,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农户经济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100%,并做好签约授信,实现建档评级与授信签约同步发展,电子授信率达到35%;2020年计划新创建4个信用村;对已创建信用村镇全面复验。

(二)2021年工作目标:坚持按照信用村镇建设标准,在巩固已建立信用村镇的基础上扩大工作面,在农户经济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100%的基础上;确保电子授信率达到50%,新增4个信用村。

(三)2022年工作目标:严防已达标信用村镇反弹,并帮扶条件较差、产业滞后的边远行政村,巩固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确保2022年新增4个信用村,创建1个信用镇,使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宁陕农商银行董事长任副组长,各镇镇长为成员的宁陕县信用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信用村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宁陕农商银行,农商银行董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信用村镇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各镇职责分工:按照建设方案和标准,做好信用村镇建设组织宣传动员,配合做好农户建档评级和“信用户”“信用村” 建设工作,及时上报“信用镇”相关资料,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宁陕农商银行职责分工:负责拟定建设信用村镇实施细则、建设标准; 负责信用村、信用镇建设具体工作;负责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组织信用村镇建设工作查验。

3.各村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参与“双基联动”及宁陕农商银行开展的农户建档评级授信工作,准确提供农户基本信息;协助做好本村农户(居民)贷款发放、管理和不良贷款清收及风险防控工作;及时掌握农户信用动态信息并向宁陕农商银行反馈;做好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宣传,积极引导农户提升诚信意识。

(二)组建验收机构。宁陕农商银行成立由行长任组长,分管副行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村镇建设验收领导小组(简称“验收小组”),负责对基层上报的信用村进行审核、验收;负责信用镇的初审并上报县领导小组审核;负责组织推动“双基联动” 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信用村镇验收以及相应优惠政策制定等工作。

(三)创建流程。1.建立信息档案。各镇要充分发挥村干部人熟、地熟的优势,结合“双基联动”评级授信,扎实做好农户经济信息建档工作。2.申报建设。各镇、村对照信用村、镇建设标准, 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收集档案资料,做到要素完整、数据真实,信用村由村申报、信用镇由镇申报,在每年10月底之前提交相关资料。3.组织验收命名。原则上按照“走访一个、建成一个、验收一个”要求,每年11月底前完成信用村镇验收工作,12 月底前由宁陕农商银行对信用镇、信用村进行授牌。4.全面总结提升。开展信用村镇调查研究,组织召开信用村镇建设总结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改进,切实提升信用村镇建设成效。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1.创建信用村镇,各镇村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配好做好宁陕农商银行开展“双基联动”等工作,确保镇村信用环境持续向好。2.信用村镇建设需具备农业产业发展基础,有较好的基础设施配套、生产环境、地理条件,同时应具有发展潜力。3.“双基联动”工作站作用突出,村级机构能够积极协助宁陕农商银行组织资金、实施农户建档评级和清收不良贷款等工作。

(二)信用村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信用户占到辖内有效农户 80以上。2.无拖欠贷款本息户占辖内贷款总户数的 60%以上。3.辖内不良贷款占比在 3以下。

(三)信用镇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信用户占辖内有效总农户50%以上。2.辖内信用村(社区)占行政村总数的 70%以上。3.辖内不良贷款占比控制在4以内。

四、优惠政策

(一)利率优惠政策。1.信用户线上贷款。按照信用等级由高到低顺序对应类别的客户自动配置定价利率,定价利率在商业贷款利率基础上优惠45-85个基点。信用户线下贷款,转线下办理的客户,对确定的农户优秀户、优良户和较好户,定价利率在商业贷款利率基础上分别减少85个基点、65个基点和45个基点的利率优惠。2.信用村线上贷款。评定为信用村(镇)后,信用村(社区)、信用镇的信用户可享受利率优惠50-100个基点。

(二)优先授信额度。根据信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下属经营实体的经营状况,优先给予授信额度保障、信贷资金支持、信贷业务办理,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优先就业保障。信用村每两年推荐一名本村大学生,可优先参与全省农合机构统一公开招聘。

(四)三资平台搭建。支持信用村“三资平台”建设,为信用村“三资平台”建设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镇、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信用村镇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增加农户收入、维护农民利益角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推进会议,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信用村镇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镇、相关单位要以信用村镇创建为契机,以普及征信知识、提高信用意识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刊载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大力普及建设信用村镇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参与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营造良好信用体系。

(三)强化指导,激励约束。验收小组要指导各镇抓好信用村镇建设工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信用村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对建成的信用村镇,给予辖内农户贷款利率优惠,在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贷款政策倾斜。每两年进行一次信用村镇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信用村镇资格。

图解链接:http://www.ningshan.gov.cn/Content-2193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