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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权划转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04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2-25 09:05 成文日期: 2020-02-19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20〕4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中共宁陕县委办公室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宁陕县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宁办字〔2020〕3号)精神,现就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改革重要意义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简政放权与体制创新同步推进,通过实施审批与监管分离,创新行政审批体制,建立行政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审批和监管相互制衡的体制机制,有效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提升政府执政能力,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摒弃部门利益,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改革,共同建立“宽进严管”的监管格局和更为优化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明确划转事项,切实做好许可事项转接

1.明确移交范围。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涉及21个部门234项,涉及划转共17个部门192项,根据省市调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将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和司法局等11个部门实施的98项行政许可事项作为第一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集中审批(见附表1)。其余事项主管部门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协商,条件成熟一批划转一批。

2.接转时间内容。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在2020年2月底前转接到位。移交内容包括许可事项名称、法律依据、许可标准(许可条件、审批流程、提交资料、许可时限、限制性规划)、许可要件(证照证书、流程指南、业务系统权限、申请和审批表册文书样式、专用设备等)、踏勘与评审文书样表、中介服务等资料。各部门要依据政策编制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及流程,确定本单位划转移交工作联络员,明确许可踏勘、评审专家人员,连同证照、证书、申请、审批表册等一并移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移交情况通过《宁陕县行政审批事项移交登记表》(见附表2)。

3.保持平稳过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划转到位后,启用“宁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公章,各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后原审批专用印章一律废止,并移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县政府统一封存。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原则上设置3个月时间为划转过渡期,过渡期间原单位要指派专人到行政审批大厅窗口现场办公,指导办理原审批单位业务,确保行政许可事项转接到位、运行平稳;如有特殊情况由原部门办理的,须报县政府同意。划转过渡期内审批业务由原审批部门负责办理并办结,审批结果加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印章,原审批部门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过渡期结束后,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相关许可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原审批部门提供的审批标准实施审批,并对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现全县“一枚印章管审批”。

4.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责任。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原行政审批部门主要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依法需要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的,由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建立审批监管双向推送机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同步推送相关部门,便于后续监管;各有关职能部门将行政处罚等监管情况及时通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信息共享,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双制约、共惩罚”联合惩戒监管格局。

5.依法委托实施。省市主管部门委托县级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事项,市级行政许可权未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之前,继续由县级原主管部门实施,市级划转后另行明确。县级各主管部门委托镇级实施的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各镇签订委托书,委托镇级实施许可职责。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许可事项接转工作。各行政许可主管部门要端正思想认识,站在转变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高度,认真梳理许可标准和要件,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完整、有序移交到位。

2.加强配合,推进许可业务稳步进行。划转过渡期内,各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审批业务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主动承担审批职责,紧密协作配合,确保审管“无缝对接”。

3.严明纪律,确保审批改革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宁陕县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行政许可涉及的人、事、物接交,严明纪律规定,严禁推诿扯皮、拖沓敷衍等行为,确保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宁陕县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第一批98项).xlsx

2.宁陕县行政许可事项移交登记表.xlsx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