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发改函〔2020〕46号 签发人:向平昌
对宁陕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复函
王广琴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燃煤源头治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提案建议及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去年我县通过开展散煤治理试点工作,在县城和5个集镇镇区一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全面实施禁煤,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天然气用户1500户,依法拆除2台5蒸吨燃煤锅炉,逐步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10家,推进污染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污染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我县将在前期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成果,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使用散煤和新增高污染燃料设施项目,实现规模以上用煤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总量零增长,健全散煤规范化管控长效机制。逐步推进区域内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有效降低散煤污染,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形成常态化的管控格局,为全县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加快推进散煤治理工作,持续推动全县空气质量改善,县散煤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9月14日印发了《2020年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散煤办发〔2020〕1号),针对全县公共机构、工业企业、酒店宾馆及个体工商户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散煤销售及消费情况进行摸排整治建立动态监管台账,明确了9项重点治理任务: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开展煤炭经营市场清理整治、加强煤运线路监管、实施煤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强化煤质监管、严防散煤散烧反弹、持续推进公共机构散煤替代、加强重点污染源单位达标排放监管及提高清洁能源普及使用率。并以任务清单形式将整治重点分解落实到各镇、各相关部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力度,扎实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刘 莉 联系电话:0915-682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