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发改局 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11-18 12:05

类别:B

宁发改函〔2020〕49号               签发人:向平昌

对宁陕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复函

吴登平代表:

您提出关于在河坪村实施亮化工程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提案建议及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提出的龙王镇河坪村亮化工程实际属于路灯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发展的需要,龙王镇政府高度重视,已完成项目的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建设内容新建路灯150盏,概算投资78.3万元,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待投资落实后即可开工建设。

龙王镇政府多次向市级帮扶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多方联系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县发改局也多次与县财政、住建、农水等部门联系沟通,争取落实项目资金,但由于今年属于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各项任务繁重,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投向不支持此类项目,因此该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还存在困难。

下一步,县发改局和龙王镇政府将密切配合,积极策划包装项目,向上级争取资金。同时,也将积极与县财政、农水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该项目列入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等专项建设,力争使项目能早日开工建设。

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           宁陕县龙王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张建为      联系电话:0915-6825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