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镇兴隆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样板村”财政激励奖补资金(垃圾车)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索引号: | gznsxhgz/2020-001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皇冠镇 |
公开日期: | 2020-11-18 14:23 | 成文日期: | 2020-11-18 14:23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皇冠镇兴隆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样板村”财政激励奖补资金项目(垃圾车)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隆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样板村”财政激励奖补资金(垃圾车)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宁陕县皇冠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编号:HGZC-2020-007
采购计划编号:政采-宁陕县-2020-00758
地址:宁陕县皇冠镇皇冠大道1号
联系方式:0915-6061088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升军 电话:13772231964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福田小卡2勾臂垃圾车。型 号:国六3立方、整车型号:CLW5041ZXXB6;底盘型号:BJ1045V9JB3-55 ; 发动机型号:Q23-95C60;底盘配置:小卡之星1580mm宽驾驶室,全柴95马力(Q23-95C60)、单排前翻、5档、6.00R16钢丝胎。(说明:供方提供整车合格证,发票、随车工具等送到供货地点)
项目用途: 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运需要
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采购项目预算:9万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3、良好的商誉、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没有工程质量、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不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发放:
1、询价文件发放时间:2020年11月19-11月22日17:00 时止(节假日正常上班)。
2、询价文件发放地点:宁陕县财政局皇冠财政所。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上午08:30时。
2、询价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上午08:30时。
3、询价地点:宁陕县皇冠镇二楼小会议室。
七、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2、报名时需出具的资质证明材料: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加盖公章);②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企业、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标识产品均执行国家规定的响应6%的价格折扣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潜在供应商公司内部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宁办发【2017】23号之19条)。
6、所有与询价有关的要求,以发出的询价文件规定为准。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http://www.ningshan.gov.cn(宁陕县政府网)
宁陕县皇冠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