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宁陕县新场镇人民政府设行政“五办三所”,事业“三站一中心”:
(一)行政“五办三所”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袁亚莉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科协、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负责人:陈子航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17809153063
主要承担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性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所)
负责人:杨莎莎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18891557299
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人:杨卫平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13991550427
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5.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人:王 坤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18729854235
主要负责行业监管工作,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并做好机关内设机构与所属执法大队工作的衔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履行监管职责进行制止,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及时将相关监管材料移交县专业综合执法队伍依法处罚。
6.市场监管所
负责人:刘明倩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18392191672
主要负责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7.财政所
负责人:沈政峰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15929510780
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
8.审计所
负责人:王 坤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18729854235
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二)事业“三站一中心”
1.农业综合服务站
负责人:巨刚毅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13679227561
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站(民政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王 鑫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13891539960
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3.公用事业服务站(文化站)
负责人:杨 姗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的文化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4.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 健 联系电话:0915-6062200
承担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办理和代办各类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活动,为全镇群众提供为民服务和便民办事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