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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陕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2020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315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20-04-10 16:38 成文日期: 2020-04-08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征地拆迁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宁陕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2020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48


宁陕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2020年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工作部署和《中共宁陕县委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宁发〔20201)、《安康市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2020专项行动方案》(安后扶办〔20203),扎实推进全市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构建长效扶持机制,依据《中共宁陕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宁办函〔20205),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专项行动,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创造性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各镇、各部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进行系统谋划、统筹部署,按照“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的工作要求,以“党建引领强、产业基础好、配套设施全、公共服务优、社会治理新、村风民风淳”为目标,以实施四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整体推进和抓点示范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围绕党建引领,实施基层组织规范提升行动

按照《关于加强易地搬迁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党建工作全覆盖、力量支持全方位、党员管理全加强、组织作用全发挥、完善自治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党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和工作引领。

1.党建工作全覆盖。每个安置点明确1名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抓,挂靠或纳入安置地所属村(社区)党组织管理,通过设立党小组、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落实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全覆盖。挂靠(纳入)安置地所属村(社区)党支部管理的安置点,党员3人以上,应划分设立党小组;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安置点,选派党建指导员,20204月底前要选派到位,不断壮大搬迁安置区工作力量。(责任单位: 县委组织部,各镇)

2.力量支持全方位。强化安置点所在镇、村(社区)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建强党组织书记、“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工作人员、党员、后备力量“五支队伍”。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村(社区)干部补贴、党建工作经费、办公服务经费和建设一个党群服务中心、配齐远程教育设备“五项保障”,设立党小组的跨镇安置点,比照村党支部标准配置,20204月底前达到“三有”。(责任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各镇)

3.党员管理全加强。动员跨镇、跨村安置点搬迁党员,520日前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所在村(社区)党支部,纳入村(社区)党支部统一管理。未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实行迁入地和迁出地村(社区)党支部双重管理。理顺搬迁党员组织关系,保证正常组织生活,推行“三带三亮”机制,全面加强搬迁点党员教育管理。 (责任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各镇)

4.组织作用全发挥。建立健全党组织对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制度、“双向管理服务”制度、包帮联建制度、“双网管理”制度、“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五项制度”,确保新建社区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党建+”产业发展、“党建+”社区治理、“党建+”文化建设、“党建+”创业就业、“党建+”公共服务“五项机制”全面释放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领易地搬迁社区健康有序发展,全面释放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引领易地搬迁社区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文旅广电局,各镇)

5.完善自治组织建设。520日前跨镇和跨村安置点成立业主委员,村内安置点就近融入所在村(社区)委员会管理。安置地群团组织要将搬迁户纳入工作范畴 。(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各镇)

(二)围绕产业支撑,实施创业就业行动。

1.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园区。2020年围绕安置地周边建设产业园区11个,确保200户以上的搬迁安置点配套1个农业产业园区,用产业和就业带动搬迁安置群众增收。(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镇)

2.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保障搬迁群众土地、林地经营权利,引导撒迁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承包土地,林地合理结转,努力增加农民群众土地、林地经营性收入(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林业局,各镇)

3.加大搬迁安置点社区工厂建设力度,促进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2020年新建3家社区工厂,达到安置点社区工厂全覆盖,其中200户以上安置点社区工厂要达到50人稳定就业。提高社区工厂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带贫效果。(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各镇)

4.统筹合理开发公益专岗,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难问题。开发特设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重点解决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通过开发公益专岗托底,确保搬迁安置点有就业意愿的、有劳动力的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各镇)

5.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组织开展搬迁群众劳动技能培训,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努力增强搬迁群众创业就业能力。2020年完成搬迁群众创业就业培训2000人次,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扶持100名以上搬迁群众创业。加强后续就业任务,2020年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就业率不低于50%(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各镇)

6.苏陕扶贫协作资金应积极支持搬迁安置点产业园区和社区工厂建设,帮助解决搬迁贫困人口就业难、增收难问题。(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各镇)

7.有条件的搬迁安置点应建立生活超市和农村电商,促进农产品交易和商贸流通。(责任单位: 县经贸局,各镇)

()围绕社会管理,实施社会治理创新行动

1.紧扣“四有两降两提升”评价体系,依托安置点所在村(社区)的新民风建设“一约四会”机制,深化“一教二奖三评四罚”措施,针对安置点群众,开展尚“诚”、重“孝”、倡“俭”、践“勤”、崇“和”和“解民忧、塑民风、暖民心”大走访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道德评议,评选1批道德模范。将搬迁群众纳入“爱心超市”评选范围,树立文明新风。(责任单位: 县委宣传部,各镇)

2.以乡贤文化为载体,发挥家规家训的育人功能,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公婆、好儿女、好邻居、好妯娌”“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形成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各镇)

3.加强搬迁群众基本生活技能和生活方式适应性培训,组织开展以“卧室净、客厅净、厨房净、卫生间净、物品陈设整齐”为主要内容的“四净一整齐”创建评选活动,提高文明素养和生活品质。(责任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各镇)

4.丰富文体活动。每年定期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进社区”“送科技送图书”等活动,不断丰富搬迁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搬迁群众自发组建演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等民俗文化演出队伍,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等节庆活动,开展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民俗活动。 (责任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各镇)

5.统筹实施“雪亮工程”,推进安置点视频监控全覆盖,每个跨镇安置区至少有一个品牌调解室,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双向规范信访秩序,深化平安法治创建,夯实易地搬迁移民安置区社会治理根基,深化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责任单位: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司法局,各镇)

6.建立健全“村(社区)委会+业主委员会(小组长)+楼(院)长”的纵向网格化管理模式,楼房化安置的每栋楼(单元)设立1名楼长,院落化安置的明确1名院长进行管理。整合全县网格管理资源,构建全科全域全员全责网格体系,建立健全网格员任务清单、工作流程、日常考核和经费保障机制,常态化开展工作。每个安置区设总网格长1名,每5080户设全科网格员1名。(责任单位: 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各镇)

7.对有条件的安置点设立警务室,并按相关规定配备警力。未设立警务室的安置区,设立警务站。对于人员分散、位置偏远的安置点,设立警务联系点。(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围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补短板行动

1.全面完成搬迁安置点建设任务,搬迁安置区水、电、路、网,安置点内污水处理管网、垃圾收集、转运等配套建设6月底前全部达标。(责任单位:县搬迁办,各镇)

2.加强搬迁安置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设验收和资金审计。9月底前,“十三五”易地搬迁集中安置项目要全部规范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对“十二五”以来全县移民搬迁资金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9月底前完成审计决算工作。 (责任单位: 县搬迁办,各镇)

3.全面整改两头住、两头跑的问题,搬迁贫困户入住率达到100%5月底前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复垦任务(责任单位:县搬迁办,各镇)

4.开展搬迁贫困户房屋登记确权工作。(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各镇)

5.有序推进“三业”统筹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搬迁办,各镇)

6.科学合理、统筹安排搬迁安置点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搬迁办,各镇)

7.100户以上安置点应组建搬迁安置小区业主委员会,全面推进搬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制定搬迁安置点大修基金管理办法,研究搬迁安置小区设施维修管理办法。(贵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

8.有条件的安置点应配建停车场、公厕、充电桩和天然气管道设施。(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地电宁陕分公司、县天然气公司,各镇)

9.坚持一生一策控辍保学,确保搬迁安置点适龄儿童和学生能够100%就近入园入学。根据有关规定满足安置点教育需求,合理配建托儿所、幼儿园、学校。(责任单位: 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各镇)

10.有条件的安置点应配建托老中心,解决好留守老人生活不便问题。集镇安置点新建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各镇)

11.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定,合理布局安置点卫生室等卫生设施建设,配套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解决好搬迁群众看病不方便的问题,全面落实搬迁群众医保政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各镇)

12.引导供销、邮政、金融、电信、电力等行业在有条件的安置区设立服务网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金融办,各镇)

二、推进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传达中省市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听取工作汇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涉及部门协作会商事宜,由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组织召开。重要工作会议由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议题,提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重大问题报请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

()强化资金整合。各相关部门要紧盯中省投资政策,积极谋划编制项目规划,加紧项目前期工作,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多途径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注重抓点示范。各镇、各部门要坚持因地制宜,在推进整体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抓好10个移民安置示范社区建设。通过探索创新,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严格督办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实行一季度一督办一通报,健全考核问责体系,采用单项工作考核和年度总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执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考核奖惩制度。

(五)加强信息报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和抓点示范实行台账管理和旬报工作制度。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按时间节点要求按时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适时安排部署,切实解决有关问题,为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将目标任务细化到股室和人员,明确目标责任和时间节点要求,严明工作纪律。

()强化协作配合。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不仅任务艰巨,涉及面宽,更是中省市部署的重要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强化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合力推进,高效完成。

()注重工作创新。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面临诸多重难点问题,各镇各部门一定要立足当前和长远,切实加强调研指导,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

()加强总结推广。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挖掘先进典型,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营造浓厚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