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宁陕县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来源:宁陕县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发布时间:宁陕县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各镇人民政府,县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工作,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成效,确保搬迁贫困户稳定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按照省市要求,牢固树立“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标”的理念,完善安置点配套园区项目建设,统筹推进产业后续扶持工作,全面落实技能培训、产业就业、产业发展、资产收益等扶持政策,做到精准帮扶到户到人,帮助贫困户稳定增收、稳步脱贫,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不断增强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依据搬迁安置点的地域特点和发展条件,采取配套园区、扶持产业、入股分红、资源流转、技术帮扶等多种途径、多条渠道落实后续扶持政策措施,把培训、就业、产业、园区带贫等纳入我县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同步实施,打好后续扶持的“组合拳”;坚持主体带动。把带动贫困户增收作为产业扶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扶持培育市场经营主体,构建市场主体与贫困户增收脱贫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最大程度增加贫困户收入;坚持三产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做强基地,壮大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推进种养加复合业态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市场导向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优选基础好、产业强、链条长、与贫困户联系紧密的市场主体为合作对象,聚集一定的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推进产业发展、市场盈利、贫困户受益。

二、现状及目标

   1.目前我县易地搬迁安置点已配套产业园区24个,园区稳定就业人数192人,其中贫困户就业人数112人。2020年将继续大力发展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园区建设,围绕全县69个安置社区配套产业园区,解决贫困户产业就业问题,计划新增11个产业园区,促进贫困户就近就业,实现稳定增收。

2.突出安置社区优势,持续推进产业振兴。引导经营主体在社区周边建园区,充分利用搬迁社区周边的地理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首选流转和规划利用周边土地、山林建园区、建基地,带动搬迁贫困户务工或参股,实现就业和增收。2020年在对已建成园区进行稳步提升的同时,计划投资2000余万元新建园区11个,扩建提升42个主要以农产品加工,中药材种植及加工,特色养殖为主要内容。预计带动贫困户389户,受益1058人。

   3.突出经营主体培育。通过项目带动、政策支持、技术指导等措施,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有实力、有担当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托管、股权合作、吸纳就业等方式,对贫困户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全力推进“支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模式,落实每个省级园区带动贫困户120户、市级园区带动贫困户60户、县级园区带动贫困户30户,与贫困户形成稳定的产业带动关系,建立稳健的利益联接机制。

4.突出四大主导产业农产品初加工和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激活中药材、蜂蜜、魔芋食品、核桃油、食用菌等现有加工企业产品加工能力达产达效。完成香菇小镇二期建设和江口镇佳惠农业园区生态猪肉、合兴牧业园区牛肉制品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各镇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优先支持安置点建成一批切片、烘干、冷藏、筛选加工点;引导群众通过订单农业、务工、土地流转、电商销售等多种方式参与到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

   5.持续推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创新集体经济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将集体资产搬迁群众把土地、林地等资源通过租赁、承包入股、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托国有企业或有实力的经营主体承接发展,盘活原有资源。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结合“十百千”工程,把产业发展资金注入到村集体,由村集体通过入股分红的方式投放到经营主体或县工业园区,增加村集体收入,促进集体经济良性发展,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我“造血“功能,增加群众的集体资产收益分红。

三、主要内容

   (一)围绕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加强对搬迁贫困户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和搬迁贫困户意愿,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就业、产业技能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搬迁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

   1.围绕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培训。根据当地特色产业、工程项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搬迁贫困户就业意愿,与用工单位开展订单用工、以工代训等培训形式,定向培训、落实就业岗位,有针对性培训搬迁贫困户的劳动就业技能,为搬迁贫困户实现“订单”就业创造条件。通过支持搬迁贫困户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就读技工院校或参加中长期培训,帮助其实现高质量就业。

2.围绕转移就业,开展输出培训。对有外出就业意愿的搬迁贫困户劳动力,组织开展劳务输出项目,以及水电、装修、汽修、厨师等技术型和家政护工等服务型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搬迁贫困户至少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定期开展“送岗进点”“送岗入户”活动,促进搬迁贫困户实现外出稳定就业。

3.围绕产业发展,开展定向培训。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发展特点,采取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对接方式,定向开展种、养、加、商等产业创业培训,不断提高产业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搬迁贫困户“定向”发展产业和创业的能力。

(二)采取多种途径,落实帮扶措施

1.强化就业服务。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安置点为单元,将搬迁贫困劳动力纳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通过工业园区、农业产业、第三产业,以及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扶贫车间和公益岗位等多渠道、多层次组织就业。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协调,依托部门职责开展好相关工作,扶贫和发改部门要及时提供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信息,人社部门要及时准确掌握搬迁群众就业失业情况,拓展搬迁群众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有就业意愿并有就业能力的搬迁劳动力家庭一户有一人就业。一是推进劳务输出转移就业。根据搬迁群众意愿和能力组织劳务输出就业。强化针对性信息服务,有序组织搬迁群众到县内、市内、省内、省外务工就业,加强跟踪管理。二是实施安置区就地就近就业。根据安置地周边各类企业、农业园区、工程项目建设和产业基地的用工需求,对接落实就业岗位。在安置区实施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服务安置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并优先安排有就业意愿的搬迁贫困劳动力。三是落实政策性安置就业。各地要支持安置区各类用人单位吸纳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各类用人单位和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定额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通过公益岗位提供安置帮扶。

2.扶持发展产业。根据乡村安置点产业优势和发展特点,因地制宜、优先布局和重点支持集中安置点的扶贫产业发展。突出产业的带动性和示范性,依托龙头企业、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产业规模和效益优势,对有发展产业意愿的搬迁贫困户,积极帮助对接,运用资金直补激励政策,逐户落实扶贫产业发展项目,扶持参与承租、承包生产经营等方式发展产业,并建立健全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利益联结机制。对有产业项目但缺少资金的,充分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对有大额信贷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特别是已脱贫户,鼓励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农户商业贷款,满足多元化资金需求。大力推进消费扶贫,鼓励安置区或搬迁群众创办网店,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扩大集中安置点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助力产业发展和贫困户稳定脱贫。

3.实行资产收益。盘活迁出地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地”资源,搬迁后原有的集体资产享有权、土地承包权、林木收益权和自留山使用权可保持不变,其原居住地山林土地要创造条件,原则上实行统一有偿流转。充分发挥安置点固定资产运营收益的作用,优先保障弱能和无劳动能力的搬迁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由项目建设向后续扶持转变的形势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抓好产业后续扶持各项工作,作为强化易地扶贫搬迁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的政治检验,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抓、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主体职责,保持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后续扶持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镇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调度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履行好所担负的工作职责。强化产业后续扶持措施的责任落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到责任人,做到搬迁贫困户不稳定脱贫、帮扶不脱钩。要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职能作用,优化搬迁安置贫困户结对帮扶的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

(三)规范资金使用。要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对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剩余资金,在保障安置住房和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前提下,结余的资金由县级政府制定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可安排用于搬迁安置点的扶贫车间、产业基地、设施农业等资产性项目建设。投资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要制定收益分配方案,统筹用于搬迁后续扶持。将属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项目,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和年度资金整合方案,履行相关程序后推进实施。

(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搬迁贫困户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自强自立、自主脱贫的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充分激发搬迁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调动发展产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严格监督检查。要强化产业后续扶持措施落实的事中事后监管,县产业办将把产业后续扶持落实情况,作为各镇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和产业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核查等方式,严格对产业后续帮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帮扶工作弄虚作假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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