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陕县建立产业扶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落实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0-0374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0-05-11 09:37 | 成文日期: | 2020-05-11 00:00 |
发布文号: | 宁产脱办发〔2020〕8号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现将《宁陕县建立产业扶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宁陕县建立产业扶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落实方案
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根本之举、治本之策,发展产业是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的基础工作、摆脱贫困的根本出路。当前我县脱贫攻坚已进入决胜关键期,产业扶贫只有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健推进,才能真正实现带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目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引领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力量。为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超前意识,建立产业扶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确保产业扶贫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宁陕县产业脱贫奖扶办法(暂行)》《宁陕县产业扶贫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围绕产业扶贫主要任务,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建立产业扶贫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产业扶贫落不到实处的风险,切实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
各类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及有发展产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监测时间
1.各类经营主体、涉农企业。每年县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县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局等单位及各镇开展1至2次经营主体运营情况大排查工作。
2.有发展产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各镇村按时建立产业到户台账,并结合台账实时监测,落实各项产业帮扶措施。
(三)监测内容
各经营主体、涉农企业主要监测运营是否规范正常、带贫履职履约是否到位、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等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监测产业台账是否建立,产业是否落地及帮扶措施是否到位等。
(四)监测方法
按照企业自查自纠、镇级普查、县级抽查的方式进行。
(五)监测重点
1.利益联结机制监测。是否根据贫困户自身条件和脱贫需求,合理选择相应的联结纽带,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确定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益联结关系和利益分配方式。
2.合同签订监测。强化合同约束,推动合同签订,制定和推行相关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的格式、内容和签订程序,增强合同各方法律意识和契约意识。
3.履约情况监测。强化纠纷协调,县政府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掌握并帮助协调解决利益联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4.诚信体系监测。探索构建诚信体系,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的诚信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将利益联结情况列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测指标,对损害贫困户利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予评定示范主体或取消现有示范主体资格。
5.风险防控监测。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六)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充分认识构建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的重要意义,加强工作指导,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内容。县级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核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包村单位、帮扶干部要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引进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推动联系对接,指导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协调落实对接各方应享受的扶持政策。
2.加强政策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村、贫困户作为享受项目、资金等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实施奖补政策,对带动贫困村、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或补助,依据《宁陕县产业脱贫奖扶办法(暂行)》,把带动带动效果作为安排项目资金数量的重要依据。
3.提升舆论氛围。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加强典型宣传,每年评选20个带贫效果好、运营情况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项目或资金扶持。
4.坚持目标导向。认真筛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参与带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实力、有市场。每个省级园区或龙头企业至少带动120户贫困户、市级园区或市级龙头企业至少带动60户贫困户、县级园区或县级龙头企业至少带动30户贫困户、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至少吸纳5户以上的贫困户入社或入股。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农民合作社或扶贫资金互助协会,
5.加强指导服务。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的需求,分类开展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优先将带动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和贫困户作为培训对象,结合全县技术服务110体系,注重对经营主体和贫困户进行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为他们提供技术保障。
6.实施农业保险。加强农业产业保险覆盖面,提升各经营主体和农户抗自然风险的能力,降低经济损失,确保产业持续发展。
7.加大惩戒力度。实行“黑名单”管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主体带贫履约大排查,对带贫成效显著的经营主体,优先推荐申报中、省、市、县级农业园区、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立健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产业扶持监督联合惩戒机制,对不认真履行帮扶义务,随意变更资金用途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视为其主动终止帮扶协议,对已经投入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且收取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对项目投入的,收取市场同等租赁费用; 对金融扶持的,不再对其产业贷款进行贴息,并对已贴息资金予以追回,三年内不得再申报享受产业扶持政策。对弄虚作假,骗取奖扶资金的除追回资金外,同时追究相关人的连带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经营主体和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帮扶措施
1.对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帮扶措施:一是主要结合产业振兴“十百千”工程园区建设项目进行扶持。二是通过产业奖补政策进行扶持。三是通过金融进行扶持。四是通过技术帮扶进行扶持。
2.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措施:一是产业帮扶,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其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予以贴息。二是技能帮扶,落实产业指导员制度,采取集中培训和与到户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三是带动发展。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四是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建设等,帮助其转移就业。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积极安置监测对象,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五是产业奖补。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落实奖补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全县要把巩固脱贫成果防范返贫致贫摆在与持续攻坚同等重要的位置,各镇、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产业扶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和具体操作办法,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镇、帮扶单位,要研究制定开展产业扶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处置各环节文本表格,明确具体责任人、任务分工和每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限,预警监测及处置结果共建共享、联防联控,并按时上报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情况。按照“走访、分析、比对”等方式,县产业办对上报的产业扶贫监测情况及时研究,并结合各镇、帮扶单位上报的情况,逐一走访据实核对,确保产业扶贫监测全方位到位。
(三)强化考核,从严问责。产业扶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工作纳入对各镇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产业扶贫成效考核。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镇党政负责人为产业扶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凡因未落实本方案相关要求而影响预警处置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由县纪委监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