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陕县城区2020年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0-0379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0-11-28 14:50 | 成文日期: | 2020-05-15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汛指发〔2020〕5号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陕县城区2020年防汛应急预案》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修订,报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并抓好落实。
宁陕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5月15日
宁陕县城区2020年防汛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抓好我县城区防汛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随时可能出现的暴雨洪水和滑坡泥石流等险情,确保城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城区实际,特制定《宁陕县城区2020年防汛应急预案》(简称《预案》)。
第二条 城区防汛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县城为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人为本、全力抢险”的科学防灾理念。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按照“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防灾思想准备,全力确保人员安全,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第三条 城区防汛工作的目标是:发生一般性洪水灾害时堤防不决口,排洪渠道不堵塞、垮塌,电力、主要交通运输和通讯网络不中断,城镇基础设施不破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遇到超标准洪水灾害时,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做到不因工作不力而发生人员伤亡,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四条 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宁陕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有权调用城区各单位和各公民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六条 公安干警、武警、民兵预备役是防汛抢险的重要力量。
第七条 防汛抢撤重点部位:
1.沿长安河、东河河堤、河岸居住的单位和住户;
2.县自然资源部门确定的王家湾沟谷泥石流危胁区、行政小区后山滑坡危胁区、四方洞210国道沿线危岩崩塌危胁区、地板条厂至白石岩后山滑坡危胁区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威胁到的单位和住户;
3.渔洞河水库以下至渔洞河与长安河交汇处德安桥(原五号桥)沿河两岸居住的单位和住户。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县城区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由宁陕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号令,统一指挥,组织实施。
第九条 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农水工作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自然资源、气象工作的副县长、县人武部长、公安局长、农水局长、应急管理局长、自然资源局长、城关镇镇长担任(如指挥长因特殊情况不能亲临现场指挥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定或委任一名副指挥长代行指挥权)。县委办、政府办、人武部军事科、公安局、农水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公路段、住建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发改局、经贸局、教育体育和科技局、交警大队、气象局、县医院、宁陕供电分公司、电信宁陕分公司、移动宁陕分公司、联通宁陕分公司、供销社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在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搞好县城区防汛工作。
第十条 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人武部军事科负责按照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命令,组织、指挥、调遣抢险队伍,负责组织紧急抢险。
2.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抢险撤离过程中的城区社会治安,执行指挥部的警戒、戒严命令及强制疏散撤离命令,负责专控区人员的撤离,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县农水局及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负责城区防汛日常工作,检查指导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防汛工作,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随时掌握雨情、水情信息,并及时向市、县指挥部汇报情况,提出建议。
4.县自然资源局及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负责城区防滑日常工作,坚持24小时防滑值班,检查指导县城周边防滑工作责任的落实。随时掌握县城周边的滑坡监测点的监测情况,并及时向市、县指挥部汇报情况,提出建议。
5.城关镇协助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抓好城区防汛日常工作,负责搞好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的宣传,认真按照“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的要求,发放危险区群众疏散撤离明白卡,建立防、抢、撤组织责任体系,把撤离责任细化到村、组、社区,有效组织城区内所有居民及村民安全疏散撤离。并按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的要求作好雨情、水情及滑坡情况的监测,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向上汇报。
6.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上传下达,并做好城区各机关单位的防汛组织协调工作,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参谋和服务,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应急通讯预案。
7.县气象局负责向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及时、准确地提供重要天气预报和降雨情况。准确分析城区上游及周边降雨发展趋势,及时与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会商、沟通信息,为城区防汛指挥部提供准确的雨情信息。
8.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负责抢险车辆的组织调度、车辆编组,确保指挥部调度使用;负责维持城区抢险交通秩序,保证抢险运输和群众安全转移道路除障保通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实行交通管制。
9.县电信宁陕分公司、移动宁陕分公司、联通宁陕分公司负责保障县委办、政府办、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气象局、供电分公司等防汛重要部门的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及通信网络的畅通,并落实应急通讯预案。
10.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城区内的电力供应和城区路灯照明,并会同县住建局负责城区紧急情况下的城区路灯照明。
11.县委宣传部、县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等部门负责城区防汛宣传,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负责维护好城区防汛预警广播电视设施,并负责义务播报防汛重要通知、通告、雨水情信息及抢险救灾情况,做好灾情录像和摄影等资料收集及负责各级新闻记者、采访人员接待工作。同时,负责城区及周边旅游景区景点防汛预案的审查把关,与城关镇督促境内旅游企业全面落实预案中的防抢撤措施及职责,健全景区内的防汛预警设施,配备警报器与备用电源,适时启动预警机制,加大对县城周边开放式景区景点内游客的防洪避险常识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游客防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人员安全。
12.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负责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师生防汛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校的抢险救灾及在校师生的疏散撤离工作。
13.县卫健局及县疾控中心负责城区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组建流动医疗队,当发生灾情时,有效组织救护,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和指挥。并负责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常用药品及医疗器具,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的医疗;县医院负责住院病人的疏散撤离工作。
14.县供销社负责编织袋、铁丝等抢险物资的储备保管,在抢险救灾时,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供应。
15.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县城区疏散撤离点的设置、灾情的统计上报、灾民紧急安置和灾后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灾情统计由县委办、政府办审核后上报。
16.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保证抢险救灾时必要的粮食供应。
17.县经贸局、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有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灾物资(包括矿蜡、手电筒、矿泉水、方便面等),以备急时所需。
18.县财政局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经费的落实,并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第十一条 为确保有效组织抢险和撤离,城区防汛指挥部下设信息处理中心、雨水情会商组、疏散撤离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组、巡堤查险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城区巡逻组、交通管理组、灾民安置组、新闻宣传组、资料收集组、紧急供水组(如各组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临现场履行职责时,由指挥部临时指派负责人)。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1.信息处理中心:由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站长任组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县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向指挥部领导报告雨情、水情、地质灾害信息;收集来电来文,并及时送领导阅示;传达发布指挥部各项命令;收集汇总各组、队任务完成情况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2.雨水情会商组:由县农水局局长任组长,农水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单位相关干部为成员。主要负责雨、水、汛情分析,并根据雨、水、汛情变化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决策建议。
3.疏散撤离组:由城关镇镇长任组长,县城8支疏散撤离队队长及各单位撤离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群众的疏散撤离,各单位职工及家属的撤离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委托其他负责人负责,并在紧急情况下向各撤离队报告情况。
4.应急抢险组:由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县城4支抢险突击队和1支半专业化抢险队队长为成员。主要负责城区的抢险、排险及抢险物资的运送,保障群众及时撤离。
5.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组:由卫健局长任组长,县卫健局干部、县医院医生、护士及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卫健局、县医院及疾控中心人员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城区抢险救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工作。
6.巡堤查险组:由农水局水利技术工作站站长任组长,农水局相关干部为成员。主要负责城区河堤巡堤查险工作。当发生洪水时,及时对城区河堤进行巡查,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7.后勤保障组:由财政局长任组长,审计局、财政局、交警队、应急管理局、农水局等单位相关干部为成员。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筹备、发放及车辆调度、后勤服务等工作。
8.抢险救援组:由公安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干警及武警中队官兵为成员。主要负责执行城区防汛抢险、救援受困群众、处置洪水、滑坡等紧急情况和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9.城区巡逻组:由公安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公安局部分干警为成员。防汛抢险期间,组织开展城区治安巡逻,负责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秩序稳定。(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10.案件侦破组:由公安局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和城关派出所部分干警组成。负责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重点打击哄抢、抢劫公私财产及骗取救灾物资的犯罪活动。(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11.交通管理组:由县交警大队队长任组长,县交警大队干警为成员。主要任务是:根据县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制定防汛抢险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抢险车辆的组织调度,维持抢险的交通秩序,保证抢险运输和安全转移车辆畅通;必要时按指挥部指令,对局部区域实行交通管制;负责中、省、市有关领导到灾区视察时的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12.灾民安置组:由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相关安置点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抢险撤离后的灾民紧急安置和灾民生活安排。
13.新闻宣传组:由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局长任组长,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新闻工作人员和记者为成员。主要负责灾情及抢险救灾的纪实,各种新闻影像、文字资料的收集、制作及报道,并负责各级新闻记者、采访人员接待工作。
14.资料收集组:由农水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农水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相关干部为成员。主要负责雨、水、汛、灾情资料及抢险救灾期间各类资料的收录、整理、保存等工作。
15.紧急供水组:由农水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农水局和城区自来水公司干部职工为成员,主要负责在城区自来水厂不能正常供水的情况下紧急供水,启用白云山泉和自备井,利用供水车向居民供水,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开展城区供水系统抢修和临时划片送水工作。
第十二条 县城区所有单位,都要成立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机构,由行政一把手或单位法人代表任负责人。
第十三条 防汛宣传。城区各单位、社区、村组要切实加强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避险常识的宣传,营造防灾减灾的社会氛围,全面增强城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县电视台要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三章 防汛准备
第十四条 与县城区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有直接关系的部门和单位(如经贸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农水局、交通局,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性、程序性、时效性、超前性和为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 城区各单位、社区、小区及村组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预案》,熟悉掌握《预案》中的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安置地点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成人皆知。广大防汛责任人要严格遵照《预案》,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第十六条 县供销社负责按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防汛抢险物资,保证抗洪抢险的需要,具体储备数量如下:编织袋3万条、大绳2千米、铁丝50吨、钳子200把、彩条布3000平方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生活需要;县医院负责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常用药品及医疗器具,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的医疗需求;县经贸局负责联系各大药房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并负责联系石油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燃油,协调管制县内的各加油站,实行燃油料限量供应;县民爆物品责任公司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民爆物品;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联系个体百货商店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灾物资(包括矿蜡、手电筒、雨衣、雨靴、矿泉水、方便面、食用油、食盐等)。
第十七条 城区防汛物资储备保管责任单位: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县供销社、县医院、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粮食储存、盐务主管部门。
责任人:柯小军(13509153015) 万宁安(13909157580)
陈玖浩(18992559938) 方 敏(18691515151)
卢典贵(13891531939)
保管员: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雷炫(13909150029)
供销社:刘道平(13700253877)
县医院:刘 亭(18992515818)
市场监管局:李宗义(13891567577)
物资储备地点: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县供销社、县医院及县市场监管局落实的商户。
第十八条 汛期物资储备要保证最低保险储量。因灾使用减少时,责任单位要随时补充,不得低于保险储量。
第十九条 物资使用与管理。由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会同县经贸局、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县供销社、县医院共同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二十条 物资保管人必须坚持汛期24小时在岗、在位,若遇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向单位主要领导请假,领导批准并交接保管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将按失职、渎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居民和农户在汛期也应自行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食盐和日常用品,确保应急自给。
第四章 雨、水情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
第二十二条 县气象局要主动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中、长期、短时天气预报及适时降雨测报,洪水期间要根据汛情实际,向指挥部及时发布雨情信息通报。
第二十三条 城区3条河流上游共设置3个雨情、水情人工监测点及7处气象、水文自动测报点。长安河上游监测点设在梁家庄沈红秀处(电话:13992593977),由沈红秀同志负责监测;长安河城区段水位监测点设在城区人字桥(水坝),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负责监测;东河上游监测点设在贾营石沟桥马彦坤处(电话:13629152557),由马彦坤同志负责监测;渔洞河水库监测点设在水库大坝(电话:6822536),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监测;气象、水文7处自动测报点分别设在火地塘林场、寨沟村、渔洞河水厂、滨河公园、县气象局、董家坝、旱坝,由县气象局和安康水文局负责监测。其中长安河人字桥水坝水位监测点作为县城发布防汛预警命令的主要监测点,由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组织人员负责监测。
城区四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自然资源局分别落实专人进行动态监测,王家湾沟谷泥石流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张绪兵(联系电话:13669157670);行政小区后山滑坡隐患点监测责任人:陈新胜(联系电话:15991325476);四方洞危岩崩塌区监测责任人:薛天存(联系电话:18091513563,6822867);地板条厂至白石岩后山滑坡点监测责任人:吕少华(联系电话:13992501687)、朱丰斌(联系电话:13324656099)
第二十四条 城区设置4处水位可视监测系统,监测城区长安河、东河及两条河交汇处的水位、行政小区后山排洪沟的水情和全城人员撤离情况,由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负责监测。
第二十五条 各监测点的监测责任人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与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气象局保持联系,发现超强降雨和超标准洪水及时按规定程序预警报警。
第五章 防汛预警
第二十六条 灾前预报预警
本县的暴雨洪水灾前预报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气象、监测部门事先根据有关预报,分析雨、水、险情可能造成的山洪灾害危害程度,分别发布Ⅳ、Ⅲ、Ⅱ、Ⅰ级暴雨洪水灾害预警信号,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信号表示。
第二十七条 灾害临界预警
县城区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临界预警主要依据城区上游各雨量监测点适时降雨量和长安河、东河、渔洞河水库大坝水位作为预警依据,根据监测点降雨量和洪水位等情况,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分别发布一般性预警信号和一号、二号预警撤离命令。
第二十八条 雨情监测及预警临界雨量值
根据城区上游各雨量监测点1小时、3小时或6小时降雨量达到一定临界值时,分别发布一般性预警信号一号撤离命令和二号撤离命令。(详见城区防汛预警依据一览表)
第二十九条 水情监测及预警临界水位值
城区设长安河人字桥段(水坝)水位观测点,并在长安河上游梁家庄、鱼洞河水库及东河上游石沟桥贾营街分别设立自动或人工水位监测点。当河道水位达到一定数值,分别发布一号和二号命令(详见后附表)
第三十条 县城周边四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当各监测责任人发现各隐患点出现岩石松动、掉落、位移、地表植被倾斜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自然资源局报告,并由自然资源局在第一时间向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出预警信号,指明地质灾害可能威胁到的具体范围和对象,由城区防汛指挥部直接对危胁区域发布提前撤离转移命令。
第三十一条 以上各监测点任何一处发出预警信号,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相关命令。
第三十二条 城区防汛预警信号统一为防汛专用警报。信号为:
(一)一号命令为预警警报间断起伏音;
(二)二号命令为预警警报连续起伏音。
第三十三条 预警抢撤命令发布权限及方式 抢险撤离命令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发布,由各副总指挥分别负责传达到各组、队,命令的取消亦同。同时,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要在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向公众播放相关命令发布或命令取消。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气象局要在移动、联通、电信手机上向相关防汛责任人群发预警命令及水雨情信息。
第三十四条 预警后的应急响应
根据《宁陕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中的防汛应急响应,由县应急局发布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担负有直接防汛任务的单位及防汛撤离抢险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区域防汛预案启动准备和预案启动工作,确保城区防洪抢险撤离工作有序有效进行。解除应急响应级别也由县应急委员会发布解除命令。
第三十五条 运作程序
(1)撤离队运作程序:
①一号命令发布后的运作程序。
第一步:接到一号命令后10分钟到达各自集结地点;
第二步:清点集结队员人数,报告集结情况,并请求指示;
第三步:传达指挥部指示,给各小组分配任务;
第四步:组织老、弱、病、残人员提前撤离,转移贵重财产;
第五步: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②二号命令发布后的运作程序。
第一步:迅速将指挥部指示传达到各小组、各队员;
第二步:放弃财产转移,强制群众迅速撤离后,组织队员一同撤离;
第三步:清点核对撤离群众及队员人数;
第四步:报告情况;
第五步:统计灾害损失情况;
第六步:协助做好灾民安置工作。
(2)抢险队的运作程序:
①一号命令发布后
第一步:10分钟内到达各自集结地点,集结待命;
第二步:清点队员人数,报告集结情况,并请求指示;
第三步:传达指挥部指示,结合小组实际,分配任务;
第四步:进入险段、险点巡查;
第五步:报告巡查情况;
第六步:按照指示,组织抢险;
第七步: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②二号命令发布后,各抢险队按照指令行动。
(3)城区巡逻组运作程序:
①一号命令发布后的运作程序。
第一步:指挥部发布命令后5分钟内到达公安局院内集结,清点队员人数,报告集结情况;
第二步:各分队迅速进入警戒区承担治安警戒和交通秩序维护任务;
第三步:控制和打击趁机哄抢、制造混乱、进行破坏、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步: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②二号命令发布后的运作程序。
第一步:接到二号命令后,以分队为单位,协助撤离组强制撤离群众;
第二步:根据指挥部命令,实施戒严;
第三步:随最后撤离的群众,到达各灾民安置点,清点队员人数,报告情况;
第四步:负责各安置点的治安维护和警戒,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步:原地警戒,等待指示。
(4)信息中心运作程序:
第一步:将观测到超强降雨和超标准洪水等汛情,在第一时间报告总指挥;
第二步:按总指挥指示,通知指挥部成员进入工作岗位;
第三步:报告雨、水、汛情,按预案提出应急建议;
第四步:按总指挥命令发布预警信号;
第五步:收集汇总各组、队人员集结情况,并报告指挥部;
第六步:按各指挥指示,传达各项命令;
第七步:收集汇总各组、队任务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第六章 防汛撤离抢险
第三十六条 根据雨水情发展变化情况,城区防汛指挥部将发布抗洪抢险撤离相关通知、通告或一号、二号命令。撤离路线详见宁陕县城区防汛撤离路线示意图。根据灾害危害的程度适时组织抢险队伍投入抗洪抢险。
第三十七条 县城区组建8支疏散撤离队伍共393人,负责县城区干部群众的撤离避险工作,具体组成人员、责任区域(见后附表),撤离路线如下:
1.第一疏散撤离队。主要负责组织迎宾大道两侧(原三星小区)所有单位及住户的疏散撤离。
撤离路线:该区域所有单位及住户干部群众沿街沿巷向电信宁陕分公司、县税务局、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卫健局办公楼二楼以上撤离。
安置地点:电信宁陕分公司、县税务局、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和卫健局办公大楼二楼以上。
2.第二疏散撤离队。主要负责组织长安东街原防疫站主排洪沟以下区域至东河文教小区沿线所有单位及住户的疏散撤离,尤其要重点做好受行政小区后山滑坡威胁的步行街、小吃城、关池公路内侧沿线居住群众的提前撤离转移工作。
撤离路线:该区域干部群众沿街沿巷向财政局东河新家属院、宁陕供电分公司东河家属院撤离。
安置地点:县财政局东河新家属院、宁陕供电分公司东河家属院。
3.第三疏散撤离队。主要负责组织长安东街(原河堤东街)原防疫站主排洪沟以上区域至宁陕中学沿线所有单位、县幼儿园及住户的疏散撤离;尤其要重点做好受行政小区后山滑坡威胁的关口中街、上街新建巷、龙王巷、董家巷等区域居住群众的提前撤离转移工作。
撤离路线:该区域所有单位及住户干部群众沿街沿巷向宁陕中学、党校及原气象局撤离。(如上街河堤被毁,可沿董家巷方向向上述地点撤离)
撤离地点:宁陕中学、党校及原气象局。
4.第四疏散撤离队。主要负责组织渔洞河水库以下渔洞河小学及沿线群众至宁陕中学的疏散撤离,尤其要重点做好居住在渔洞河沿岸位置较低或受两侧坡面泥石流威胁群众的提前撤离转移工作。
撤离路线及撤离地点:阴湾以上沿渔洞河两岸居住的群众和渔洞河小学师生分别往后山高处安全地带撤离,阴湾以下至渔洞河口居住的群众往安全小区撤离,宁陕中学师生往宁中教学楼二楼以上或原操场及县委党校撤离。
5.第五疏散撤离队。主要负责组织宁陕小学、幸福花园小区、薛家榜小区所有人员疏散撤离。
撤离路线及撤离地点:宁陕小学人员往教学楼二楼以上撤离,幸福花园小区、薛家榜小区所有人员往小区主体建筑楼三楼以上撤离。
6.第六疏散撤离队。主要负责组织子午路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上至城关初中沿线所有单位及住户的疏散撤离,尤其要重点做好受王家湾沟谷泥石流威胁的老汽车站排洪沟上下两侧以及沿210国道内侧靠山居住群众的提前撤离转移工作。
撤离路线:该区域干部群众沿210国道向城关初中撤离。
安置地点:县法院院内和城关初中操场。
7.第七疏散撤离队。主要负责组织子午路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下至民安桥(即原四号桥)公路沿线所有单位及住户的疏散撤离,尤其要重点做好受四方洞危岩崩塌区威胁以及沿210国道内侧靠山居住群众的提前撤离转移工作。
撤离路线:该区域干部群众沿210国道向电力局和二级客运站
安置地点:二级客运站、县电力局办公楼。
8.第八疏散撤离队。主要负责组织子午路民安桥(即原四号桥)以下沿线至白石岩所有单位及住户的疏散撤离,尤其要重点做好受地板条厂至白石岩后山滑坡威胁区城内居住群众的提前撤离转移工作。
撤离路线:该区域干部群众沿210国道向公安小区撤离。
撤离地点:公安小区。
各疏散撤离队队长因特殊情况不能亲临现场履行职责时,由指挥部指派一名副队长负责履行队长职责;8个疏散撤离队内部划分责任区由各队自行确定。
当险情特别巨大,所有或部分撤离线路全部受阻时,采取就近、就高和户自为战、区域自救的原则组织撤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办法,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第三十八条 县城区组建4支抢险突击队和1支半专业化抢险队工277,负责县城区险情排除和干部群众的施救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见后附件表3、表4、):
1.第一抢险突击队。主要负责城区河堤垮塌、房屋被淹、人员被困等险情的排除和施救。
抢险队员集结地点:县政府广场。
2.第二抢险突击队。主要负责城区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被毁后的紧急抢修,公路段负责210国道的紧急抢修(当全县发生灾情时,第二抢险突击队各成员单位合理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全县电力、通讯、交通等设施被毁后的紧急抢修)。
抢险队员集结地点:县供电分公司门前。
3.第三抢险突击队。该队为后勤保障预备队,主要负责承担抢险物资运送、紧急救援等任务。
抢险队员集结地点:文化大厦广场。
4.第四抢险突击队。该队为机动预备队,随时听从指挥部的调遣。
抢险队员集结地点:县政府广场。
第三十九条 灾民安置点设置
1.迎宾大道两侧(原三星小区)的撤离安置点设在县电信公司、税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卫健局办公大楼二楼以上,安置责任人:张金城、姜涛、向平昌、邓永康、杨春华。
2.长安东街(即河堤东街)原防疫站主排洪沟以下至东河文教小区区域的撤离安置点设在县财政局东河新家属院、电力局东河家属院,安置责任人:肖德顺、蒋涛。
3.长安东街(即河堤东街)原防疫站主排洪沟以上区域至宁陕中学沿线的撤离安置点设在宁陕中学、县委党校、原气象局,安置责任人:王国礼、徐信洪、康忠杰。
4.渔洞河区域的撤离安置点就近安置到未受灾的单位或住户家中,安置责任人:王莉、张代友。
5.子午路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上至城关初中沿线的撤离安置点设在城关初中,安置责任人:谢细刚、邓乐琴。
6.子午路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下至民安桥(即原四号桥)沿线以上的撤离安置点设在二级客运站二楼办公室、电力局办公楼,安置责任人:焦团战、蒋涛。
7.子午路民安桥(即原四号桥)以下沿线至白石岩的撤离安置点设在公安小区。安置责任人:魏阳升。
8.幸福花园、薛家榜开发小区的安置点就近安置到小区中心楼三楼以上,安置责任人:武晓峰 苏培银。宁陕小学的安置点设在教学楼二楼以上,安置责任人:田 红、陈迪明。
第七章 特别状态下的应急预案
第四十条 当县城遭受特大毁灭性灾害时,城区被洪水、泥石流分割,交通、电力、通信等全部中断,指挥系统无法进行正常指挥时,启动本预案。
第四十一条 抢险救灾应坚持各自为战、户自为战的原则,就近、就高的原则,既分散、又协调的原则,党员干部挺身而出的原则,抢险撤离队伍就地参战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 按照各单位、部门所处的位置将城区划分为若干区域,遭遇毁灭性灾害后,各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全力配合,共同负责本区域的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第四十三条 区域划分
第一区域:子午路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上沿线至城关初中。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残联、公路执法大队、税务局、物资公司、司法局、法院、城关派出所、城关初中
责任人:王利、刘诚诚、胡春鹏、王再华、刘富成、吕华、谢细刚
撤离地点:原县国税务局办公大楼、城关派出所办公楼、城关初中教学楼二楼以上
安置负责人:刘诚诚、吕华、刘富成、王利、谢细刚
第二区域:子午路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下沿线至电力局。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电力局、县医院、县农行
责任人:蒋涛、陈玖浩、马兴锋
撤离地点:电力局办公楼、公路段新家属院二楼以上
安置负责人:蒋涛、周自林
第三区域:子午路二级客运站以下沿线至民安桥(即原四号桥)。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二级客运站
责任人:焦团战(二级客运站)
撤离地点:二级客运站二楼安置负责人:焦团战
第四区域:子午路民安桥(即原四号桥)以下沿线至白石岩。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人:蔡邦奎
撤离地点:公安小区。安置负责人:吴义华
第五区域:县烟草公司至民安桥(即原四号桥)东头、至县卫健局。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烟草公司、林业局、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检察院、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责任人:蔺小军、卢益建、张富林、杨春华、柯小军、向平昌、邓永康、赵敬、陈衍子、吕宣强
撤离地点:城关镇、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卫健局办公楼二楼以上。
安置负责人:张富林、向平昌、邓永康、姜涛、杨春华
第六区域:迎宾大道西(以迎宾大道中心线指向210国道方为迎宾大道西)县农水局以下至电信公司。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电信公司、税务局、农水局、三星宾馆
责任人:张金城、王海强、张志清 、董永丽
撤离地点:电信局、税务局办公大楼二楼以上
安置负责人:张金城、王海强
第七区域:迎宾大道东(以迎宾大道中心线指向三星后山方为迎宾大道东)县烟草公司以上至公安局旧家属楼。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妇计中心、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县经办中心
责任人:尹晓毅、王成、党信军、余敦安
撤离地点:原国土局、财产保险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以上
安置负责人:张龙虎、王成
第八区域:东安桥(原东河桥)北头县信合联社至东河文教小区至东河口关铁路边变电站。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农商银行
责任人:温荣宝
撤离地点:县财政局东河新家属院、县电力局东河家属院。
安置负责人:肖德顺、蒋涛
第九区域:东安桥(原东河桥)至关铁路至广场路至迎宾酒店。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创建办
责任人:袁琳隆、彭儒宝、刘小军
撤离地点:森林文化中心大楼二楼以上
安置负责人:袁琳隆、彭儒宝
第十区域:长安东街口原服务楼、步行街口至原防疫站主排洪沟以下区域。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邮政宁陕分公司
责任人:石功赋、付小勇
撤离地点:街心花园顶楼
安置责任人:石功赋 付小勇
第十一区域:长安东街(原防疫站主排洪沟)以上至县招待所巷。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经贸局
责任人:高 山、杨永杰、周康礼、方敏
撤离地点:花园宾馆(招待所)
安置负责人:高 山、杨永杰、周康礼、方敏、张泉玉
第十二区域:长安东街县招待所以上至新建巷。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公路段、新华书店
责任人:周自林、宋成银
撤离地点:党校、原气象局办公楼
安置负责人:徐信洪、康忠杰
第十三区域:长安东街新建巷至宁陕中学。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宁陕中学、县委党校、原气象局办公楼
责任人:王国礼、徐信洪、康忠杰
撤离地点:县委党校、宁陕中学、原气象局办公楼
安置负责人:徐信洪、王国礼、康忠杰
第十四区域:薛家榜开发区。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宁陕小学、幸福花园小区、薛家榜小区。
责任人:杨继军、田红、苏培银、武晓峰
撤离地点:宁陕小学教学楼二楼以上、幸福花园、薛家榜小区的住户向小区中心楼三楼以上
安置负责人:杨继军、田红、苏培银、武晓峰
第四十四条 抢险救灾程序
1.疏散撤离受灾群众,组织群众紧急自救,寻找食物、水等基本生存资料;
2.抢修“三通”,通讯部门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通讯;
3.信息传递恢复正常后,迅速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不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防汛指挥部责令其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直接责任者,由县纪委监察局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法律的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一)不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或者拒不执行防汛指挥部指令的;
(二)玩忽职守,延误汛情或者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三)防汛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失误的;
(四)因指挥失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从重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破坏防汛通讯设施或干扰防汛通讯的;
(二)挪用、贪污、盗窃防汛或救灾物款的;
(三)散布谣言,扰乱防汛工作秩序的;
(四)妨碍防汛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五)其他对防汛救灾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第四十七条 违反河道和大坝管理安全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预案由宁陕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各单位及家属区疏散撤离责任人人员名单
附件2:城区疏散撤离队人员名单
附件3:宁陕县城区抢险突击队人员名单
附件4:城关镇半专业化抢险队队员名单
附件5: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组人员名单
附件6:区公安抢险队伍人员名单
附件7:城区防汛预警依据一览表
各单位及家属区疏散撤离责任人人员名单
县委办:袁琳隆 交警大队:邓祖恒 纪委监察委:尤忠旗
政府办:彭儒宝 疾控中心:胡长庚 市场监管局:柯小军
公安局:蔡邦奎 人保公司:党信军 应急管理局:郑常涛
统计局:刘 健 移动公司:帖红周 自来水公司:董先鹏
县医院:陈玖浩 武警中队:桑 苗 自然资源局:杨继军
卫健局:杨春华 宁陕小学:田 红 财保公司:王 成
审计局:周康礼 县公路段:周自林 农业银行:马兴锋
财政局:杨永杰 粮食机构:卢典贵 二级客运站:焦团战
交通局:姜 涛 石油公司:赵 刚 县妇计中心: 尹晓毅
发改局:向平昌 宁陕中学:王国礼 县委党校:徐信洪
创建办:刘小军 城关初中:谢细刚 皇 冠山保护局:向 华
民政局:陈衍子 宁陕小学:田 红 地 震 台:周 峰
经贸局:方 敏 电信公司:张金城 人 大 办:吕宣智
总工会:柯小伟 移动公司:贴红周 农 商 行:李新泰
团县委:吴娅瑾 联通公司:赵广利 宣 传 部:丁 宇
人社局:段多铭 物资公司:刘富成 烟 草 局:蔺小军
县编办:沈 健 邮 政 局:付小勇 政 协 办:余书升 残 联:王再华 统 战 部:袁长勇 扶 贫 局:黄国庆 档案局:李瑞华 司 法 局:王 利 法 院:胡春鹏 林业局:卢益建 税 务 局:王海强 政 法 委:姚志宏
县妇联:钱 秀 检 察 院:赵 敬 农 水 局 :张志清
人武部:陈晋奎 供 销 社:万宁安 电 力 局:蒋 涛
科 协:陈 潇 工 商 联:马 昆 信 访 局:桂文旭
组织部:李忠华 检 察 院:赵 敬
文广和旅游广电局:吕宣强 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石功赋
住建局(含城区廉租房):高山 县生态环境分局:邓永康 退役军人事务局:陈 涛
附件2
宁陕县城区防汛疏散撤离队名单
队列 队长 副队长 队 员 责任区域 集结 地点
第一疏散撤离队(112人) 胡茂毅(林业)
13509157749
尹晓毅(妇幼中心)13772969991
鲍昶旭(人社)13909155923
孙 丽(城关镇)13909157359 城关镇(5):刘泽霞、高华、陈泽芳、陈冬梅(林)、张云萌;发改局(10人):张建为、刘建华、涂新龙、陈婧、高章燕、张青、李玉东、张玉香、袁勇、邹天斌;交通局(13):陈西平、梁 宏、罗习勇、刘旭、邓民明、李宁、陈龙、张磊、李可敬、陈鑫、杨凯、岳振飞、余扬范睿;卫计局(23人):明晓丽、罗时超、杨芳、杨亚丽、阮绍凯、张云骞、谭婷婷、许长军、刘风、张志刚、王友红、张倩、彭书燕、李硕、杨俊(小)、肖正青、向清、闻方贤、张妮、陈国璐、郑维、李丹、周儒琼;市场监管局(2人):欧成武、杨文涛;生态环境分局(8人):梁威奇、张炜、朱松林、黄云、胡代偲、蔡钦、刘敏、曾令娟;林业局(5人):张波、邓安军、刘小军、师文博、刘明;人社局(5人):鲍昶旭、王鑫、伍海燕、王琪、阮麟铭;电信公司:鲁宁;税务局(5人):方志安、吕宣军、梁丰、周文武、魏光辉;人保公司:党信军;财保公司:王成;养老经办中心(1人):邓本杰;妇计中心:胡耀刚;三星宾馆:董永丽;邮政局:付小勇;团县委:王开伟;创建办(3人):辛长生、程海涛、邓德亮;招商服务中心(6):储召飞、苏珍、韦博、张蓉、黄雅丽、唐婷;县编办(3人):袁涛、郭海斌、罗友松;安置办(5):张隆虎、何鑫、戚文刚、陈旭东、方裕清;扶贫局(6):秦长生、胡世衫、刘甫、胡小阳、吴擎锐、蔡光辉;退役军人事务局:陈 涛。
负责组织迎宾大道两侧(原三星小区)所有单位、五郎关沿线及住户的疏散撤离 三星宾馆
第二疏散撤离队(53人) 袁长勇(统战部)
15319874777
李乔良(纪委监委)
13891531919
王广琴 (城南)13324656162
邓汉宁(关一)15991445590 城关镇(7):陈兴胜、范波、熊顺莲、何明英、汪胜军、牟娜、邓旭杰 ;县委办(6):胡振兴、徐智霞、程军、陈绪海、王小林、苏丹;纪委监委(4人):杜俊鹏、朱昌佰、 李世聚、孙江华;政协办(6人):余书升、康奎、叶章林、柯贤章、陈玺、贺祥;组织部(4):梁雪荣、谭海燕、李鹏、童子宽;人大办(8人):罗友萍、刘阳、周昌效、周珊、田晓伟、王家贵、钟山、王林;工商联:马 昆;信访局:谭世斌;总工会:王文英;农商行(3 ):闫武、柳杰、邵睿;教体和科技局(8):周邦国、向永福、梁启晨、贺欢、李小平、许清泉、张蕾、卢晓玲。 负责长安东街原防疫站主排洪沟以下区域至东河文教小区沿线所有单位及住户的疏散撤离,重点做好受行政小区后山滑坡威胁的步行街、小吃城、关池公路内侧沿线居住群众撤离 政府广场
第三疏散撤离队(45人) 赖 军(住建)15929009108
李 佳(财政)15809151163
苏延军(关二)13571456576
周康礼(审计)
13509153101 城关镇(10):王成林、冯应平、周 锋、叶子银 寇汉亮、戴婷婷、王安塞、陈孝毅、陈东梅、张宗琴;财政局(11人):杨继斌、张坤林、李锦、周俊涅、徐浩琪、吴 阳、赵弋多、魏子翔、刘伟、成值源、吴坤 ;审计局(3人):侯文革、党军、彭超;住建局(7人):杨光平、赖军、高立安、周仕海、高淼、刘小海、王栋;经贸局(5人):马玉平、晏小安、曹益平、孙友才、吴志平;统计局(4人):张星、周 瑞、杨恩鹏、刘超;县电视台:郭仁君。
负责组织长安东街(原河堤东街)原防疫站主排洪沟以上区域至宁陕中学沿线所有单位、县幼儿园及住户的疏散撤离;尤其要重点做好受行政小区后山滑坡威胁的关口中街、上街新建巷、龙王巷、董家巷等区域居住群众 县招待所
第四疏散撤离队(37人) 王国礼(宁中) 13891582160
王莉(城关镇)
18109153150
董先鹏 (自来水公司)
18909157172
张代友(关二) 13909157923
城关镇(11):王伟、李冰慧、郭佳、王世军、蒲金志、高 飞、喻 伟、王国树、彭家喜、彭家成、孙友良;自来水公司(8人):刘 钊、田勇、徐强、王程、彭俊超、桂明璐、吕海忠、张绍健;宁陕中学(14人):王 健、司兴银、张秉刚、李永刚、曹军、左健、钟应红、赵东、白海潮、霍磊、徐小刚、徐永亮、刘玉波、肖鹏。 负责组织渔洞河水库以下沿线群众至宁陕中学的疏散撤离,重点做好居住在渔洞河沿岸较低或受两侧坡面泥石流威胁群众撤离 县体育场
第五疏散撤离队(41人) 林平 13700250683 陈久洲(自然资源)
13700251107
田红(宁小) 13909157588
苏培银 (幸福花园) 13909157885 城关镇(5):黄武、肖广芳、陈海霞、雷晓梅;喻淼;幸福花园小区(2):苏培全、范小兵;自然资源局(6):毛征秦 、熊宗友、贺 蟒、金时伟、黄明贵、王海峰;税务局(2人):刘诚诚、邓祖金;关二村:吴明友;宁陕小学(21人):陈迪明、余青林、匡伟、谢跃、刘自强、李伟、刘锐、李琦、刘学俊、杨涛、代永宏、汤军、党信华、廖文波、晋宁涛、刘兴、陈凡、陈淼、何文波、关多强、张隆力
负责组织宁陕小学、幸福花园小区、薛家榜小区所有人员撤离 宁陕小学教学楼前广场
第六疏散撤离队(57人) 尹礼君(法院)
13324656388 王宝宁(税务) 13209152999
王再华(残联) 13991532121
吕 华 (公安) 13669150626
谢细刚(初中)
13992533565
城关镇(9):高忠富、马万福、郭昌贵、马会平、王泽兴、陈瑞、何承诚、吕召群、 邹旎;公安局(2):张崇波、郑毅;法院(12人):党宝宁、何正兴、周宁、徐敬众、廖世杰、周瑞环、于楚、刘蒙、郭荣玉、靳苓、卢云丹、孙丹;税务局(3人): 余尚伟、陈德勇、高维、;城关初中(8人):柳朝新、张 佛、熊鑫、李南、陈佳、张宏斌、田桂军、肖宏祥;第二幼儿园(6人):汪胜建、岳有成、黄树森、汪 垚、石功彦、盛第忠;档案局(4):李婧、储阿蒙、汪生学、汪锦花;司法局(3人):汪时飞、黄润东、张 磊。县残联(5人):赵升军、唐小红、谢新梅、王静、吴丹; 负责组织子午路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上至城关初中沿线所有单位及住户的疏散撤离,重点做好受王家湾沟谷泥石流威胁的老汽车站排洪沟上下两侧以及210国道内侧靠山居住群众撤离 档案局门前
第七疏散撤离队(26人) 贺磊(城关镇)
13772241011
李碧发(城北) 13700251165
袁 兵(电力)13389159102
马兴峰(农行)
13909152138
城关镇(10):管大兵、董攸林、房亮亮、赵会勤、张茜、王国成、柯尊珊、朱晓清、罗明华、刘传奇;电力局(3人):黄荣涛、胡理平、刘秀嘉;农行(5):刘向阳、周正、纪鸿、李满意、孙启忠;粮食购销有限公司(3人):卢典贵、张洪刚、尹成勇;县医院;罗文才。 负责组织子午路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下至民安桥(即原四号桥)公路沿线所有单位及住户的疏散撤离,尤其要重点做好受四方洞危岩崩塌区威胁以及沿210国道内侧靠山居住群众撤离 县医院
第八疏散撤离队(22人) 付国涛(文旅)
18992501518
杨坤华(公安)
13992559901
汪诗尧(检察)
15929522317
叶祥友(关一)
13909150491
许 明 (运管站)15229999189
城关镇(8):张世清、张春伟、王勇、李飞、桂文成、廖元海、赖忞昱、吕韶华;文化和旅游广电局(3人):汪淼、张涛、冉隆兵;检察院(3):王乐、阮峰、夏恩春、;公安局(3)杨坤华、张健、陈泳屹; 运管站:胡浩; 负责组织子午路民安桥(即原四号桥)以下沿线至白石岩所有单位及住户的疏散撤离,尤其要重点做好受地板条厂至白石岩后山滑坡威胁区城内居住群众撤离 公安小区院内
附件3
宁陕县城区防汛抢险突击队队名单
队列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工作任务 集结地点
第一抢险突击队(111人) 尤忠旗(纪委监委)
13909155587
田凤安 13891587679
吕宣浩18991531108
黄建明13571445966 人武部(5人):李小龙、赵建军 、王敏、赖胜杰、胡磊;组织部(11人):刘厚明、梁雪荣 、章功甫、李家禄、张 涛、谭海燕、李 鹏、庞浩、冯堃、周子涛、万保华;政府办(21人):彭儒宝、邓锡蔚、彭幼强、余书林 、韩耀辉、喻海金、许 鹏 、向征阳、汪 宇、宋 俊 、郭云楷、王先林、胡 晟、贺 东、杨帆、陈瑶、李铭宇、莫坤明、田祯祥、张碧华、张海中;人社局(13人):柴寅生、沈爱民 、邓晓聪 、罗文学、袁东晓 、陈二华、王波、刘 务 、尹敦峰、陈徐根、徐强华、齐小金、王琪; 教体局(16人):唐显智、王远斌、李筱龙、钟家涛、赵树森、饶丰来、高锦标、陈远志、瞿汉军、苟玉强、罗锋、黄洁、郑红涛、朱兴涛、曹促义、黄鑫; 林业局(5人):常建军、田毅均、陈新洁、朱雅禧 、冯欣;经贸局(7):万宁安、李勇智、项涛、龚磊、邓力洋、程志林、张春宇:城区半专业化抢险队(29人)。 负责城区河堤垮塌、房屋被淹、人员被困等险情的排除和施救 县政府广场
第二抢险突击队(75人) 高山
13909157730
江 涛(交通)
13909157533
蒋 涛(电力)
15029855959
易守德(住建)
15809156872
周自林(公路段)
17809153799
宋 涛(电信)
15332668003
帖红周(移动)
13509158998
赵广利(联通)
18609154133 住建局(10人):辛长生、李晓毅、罗涛、邱洪海、鲍胜利、赖勇、夏荣鑫、武晓峰、王朝越、袁晓强;交通局(10人):邓锡琼、蔺立新、贾顺尧 、岳晓斌 、范 飞 、刘永禄、张 涛、 徐开东、刘全轼、谢康宁;公路段(7人): 李德现、毛飞、文军、郑成、胡兆意、许世浩、及慧玲;电力局(7人):杨鹏、张小林、廖文军、李卓安、尚宝贵、苏文汇、周维 ;电信公司(14人):鲁 宁、黄力民、李红斌 、孙 斌 、徐军昌、郝丽敏、孙 强、何 辉、陈甫林 、何相稳、何 萌、王朝华、袁功群、邹耀鞍;移动公司(6人):胡长刚 、张玉强、张 淼 、谢 兵 、沈宏福 、彭书华;联通公司(7人):邓小镔、樊毅、邱林星、鲁大榕、朱军、蔡强、柴宁。 县农行(6)李小勇、高友仁、魏群、何卫、李伟、陈甫洲。 负责城区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被毁后的紧急抢修,公路段负责210国道的紧急抢修(当全县发生灾情时,第二抢险突击队各成员单位合理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全县电力、通讯、交通等设施被毁后的紧急抢修) 宁陕县供电分公司门前
第三抢险突击队(48人) 胡春鹏(法院)13992561908 张力文(发改) 15509152020
蔺小军(烟草)
15909158816 法 院(13人):杨 锐、张安让、程良军、柯秋海、王 晓 、宋 卫、晁俊杰、徐智伟 、苏 兵、杨珊珊、李彬滨、郭淼、左永军;发改局(6人):叶章林、邓彬、徐海、刘东升、杨峰、董立;税务局(9人):张啸、李光民、喻东、陈飞、孙立劼、陈骁洋、刘开、谭云、刘泽汉;烟草公司(15人):李文南、白茹、刘志林、黄立涛、赵代涓、黄光勇、吴超、曹裕凯、成传时、陈卓、罗兴国、易承泽、李勇、徐小刚、邹祖明;市场监督管理局(2人):胡学清、王华山。 后勤保障预备队,主要负责承担抢险物资运送、紧急救援等任务 文化大厦广场
第四抢险突击队(43人) 袁琳隆(县委办)
13700251232 丁 宇(组织部)
18609157675
姚志宏(政法委)
15929009998 县委办(9人):余剑波、邱俊文、李清、贺代圣、彭承华、陶 嘉、赵升辉、张鸿波、沈 杰;政协办(2人):康 奎、贺 祥;县委宣传部(16人):谭海波、周春丽、吕沼韦、周明君、陈苗、王彬焱、李兵、靳勇、田如意、但华峰、何源、杨卓、吴亚楠、李青山、曾宜玖、简晓红;县编办(4人):宋先平、陈文涛、蒋清海、杨继京;档案局(2人):张婵、林伟;人大办(3人):刘 阳、周星孝、袁才隆;皇保局(4人):潘全任、柳小山、彭涛、曹鸿景。 机动预备队,随时听从指挥部的调遣 县政府广场
附件4
城关镇半专业化抢险队伍队员名单
姓 名 职 务 电话
黄建明 队 长 13571445966
杨国志 副队长 13891513089
陈胜恩 副队长 16609151799
余星成 一班班长 15991445949
宋学斌 队 员 13700253933
许泽兴 队 员 13992561743
许泽东 队 员 15929515453
汤友华 队 员 13772983253
石教兵 队 员 13992548036
张宁秦 队 员 13891571446
柯安昌 队 员 13772220771
宋平先 队 员 18329522883
张宁杰 队 员 18992553195
陈庭华 二班班长 13991530414
宋学东 队 员 13992548332
宋学成 队 员 15929457957
陈庭平 队 员 18709151980
宋学明 队 员 13992589013
宋学林 队 员 18729156972
王茂奎 队 员 13991551059
吴明友 三班班长 18690493645
马会兵 队 员 13169267583
张宁平 队 员 13509153152
吴明才 队 员 15091518973
汪 辉 队 员 15129687523
翁 军 队 员 13571464856
陈庭平 队 员 18709151980
张绪斌 队 员 13669157670
蒲文清 队 员 15929096499
附件5
医疗救护队人员名单
队 长:沈阳强 县卫计局副局长 13700251255
副队长:陈玖浩 县医院院长 18992559938
成 员:沈桂兵 王丹丹 韩 斌 张伟强 任兴鸣
陈学文 裴东东 张鹏飞 李明亮 罗 芳
邢少婷 彭小刚 曾小华 薛静静 李 博
李美景 王 婷 李 强 王 哲 丁仕艳
刘薪玥 许启翠 杨华明 赖 丽 周忠菊
程家惠 刘双平 金 晶 邓乐丹 阮红艳
徐 伟 汤 瑞 杨明菊 尤 茜 杨 翠
范申婷 胡 惠 唐必文 胡 靖 虞 霞
魏 丽 许 津 王 波
卫生应急队人员名单
队 长: 胡长庚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13700251197
副队长:汪书海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18691582988
成 员:沈官华 陈 敏 李 健 胡晓晴 张 敏
徐 滟 钟 浩 冉梦强 华荣兰 刘 峰
张 燕 易丙涛 代 鹏 罗 霖 徐 靖
刘姣姣
附件6
城区公安抢险队伍人员名单
一、抢险救援组(共 23 人)
组 长:唐洪波
副组长:吕 华 贺小瑞 马志军
成 员:张崇波 郑 毅 陈 聪 代 浩 王 斌 张 勇
吴 越 陈 杰 阮仕扬 高鸣明 张晓涛 邓 皓 唐仁峰 汪吉亮 许 波 张 伟 李 丹 刘 鑫陈先锋
二、治安巡逻及内部单位安全保卫组(共 22 人)
组 长:唐洪波
副组长:成华玲 王华军 阮绍涛
成 员:汪书林 龚佑军 肖成刚 何英杰 祝家强 陈小虎
王 驰 何军龙 莫坤文 王 伟 任宏武 周高晶
胡 勇 蔡 亮 吴 烨 赵良杰 谭小俊 黄 铭
三、案件侦破组(共 23 人)
组 长:叶小波
副组长:杨坤华 胡清地 樊 琦
成 员:柴兴军 张国华 张 建 陈泳屹 闵世德 吕兆生
陈 庆 张贻召 陈宝龙 胡隆坤 李军宁 胡官军甘立新 李 根 边 儒 陈 滢 尹富玉 段 睿 彭思钊
四、监所安全组(共 14 人)
组 长:魏阳升
副组长:付 欣
成 员:谢新淮 柯尊林 张 敏 汪圣祝 严四选 王 著
贾高文 杨晓龙 王成栋 王晶涛 闫 震 张 翔
五、交通管理组(共50人)
组 长:邓祖恒
副组长:徐志刚
成 员:李 炜 黄永新 彭小强 黄天莉 胡 燊 何庆华
吴 刚 陈立勤 吴新卫 葛利华 郑宁生 宋 斌
黄 恒 荣守文 韦文年 文 武 何恒林 张飞飞
冯 辉 蔡佳宏 候裕民 张兆刚 刘全辙 贺孝勇
高 峰 王光平 陈金琳 柴顺涛 安 平 黄祖淼
柯 勇 康忠静 宋达华 周 虎 陈邦海 王 聪
周 枫 袁秀君 袁月超 程良珊 史方妙奇 陈 明
黄 亮 马 妍 杨和新 邓祖江 王光平 赵 旭六、警务督察组(共 5 人)
组 长: 吴大军
副组长: 胡耀慧
成 员: 解学林 郭桂越 王 莹
七、警务保障组(共 7 人)
组 长:蔡邦奎
副组长:吴义华
成 员:杨坤雄 李 军 刘 倩 张灵军 李昀文臣
八、情报信息及指挥调度组(共 7人)
组 长:蔡邦奎
副组长:高章辉
成 员:孙习栓 刘 丹 陈武艳 宋 毅 汪圣哲
九、宣传报道组(共 5 人)
组 长:梁开军
副组长:陈明安
成 员:贾文静 贾恒恒 刘玉寅
十、机动预备组(共13人)
组 长:魏阳升
副组长:莫坤明
成 员:汪成敏 陈 娟 吴 伟 郭 辉 吴泽亮 顾 艳
刘澜君 陈泽云 何嘉瑞 袁 媛 何佳威
附件7
宁陕县城区防汛预警依据一览表
预警种类 主要依据 预警级别 降雨量预警指标 河流洪水预警指标 应急响应
灾前预报预警 气象或水文 预报 Ⅳ级 蓝色预警 50mm≤12h<80mm 长安河流域将发生超过10年一遇的洪水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Ⅲ级 黄色预警 80mm≤12h<100mm 长安河城区段将发生20—30年一遇的洪水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Ⅱ级 橙色预警 长安河城区段将发生超过30年一遇的洪水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Ⅰ级 红色预警 150mm≤12h 长安河城区段将发生超过50年一遇的洪水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临灾预警 寨沟自动雨量水位监测点 一般预警信号 40mm≤1h、70mm≤3h、80mm≤6h 一般预警信号发布后:通知受该雨量点所控制区域内的各抢险、撤离队员等防汛责任人立即进入工作责任区域,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准备撤离危险区域的群众;一号命令发布后,应组织对该水位监测点下游区域居住在危险地段的群众和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的老弱病残人员,提前转移到安全区域;二号命令发布后,组织对该水位监测点下游区域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强制进行疏散撤离
一号命令 50mm≤1h、80mm≤3h、100mm≤6h 水位相对高程升至704.3米时,流量为307.95 m3/s,为10年一遇洪水
二号命令 60mm≤1h、100mm≤3h、120mm≤6h 水位相对高程升至705米时,流量为486.71 m3/s ,为20年一遇洪水
贾营雨量水位监测点 一般预警信号 40mm≤1h、70mm≤3h、80mm≤6h
一号命令 50mm≤1h、80mm≤3h、100mm≤6h 当水位升至相对高程901.1米时,流量为280m3/s,为10年一遇洪水
二号命令 60mm≤1h、100mm≤3h、120mm≤6h 水位相对高程升至901.4米时,流量为339.74 m3/s,为20年一遇洪水
三星雨量水位监测点 一般预警信号 40mm≤1h、70mm≤3h、80mm≤6h
一号命令 50mm≤1h、80mm≤3h、100mm≤6h 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3.9米时(基准点为景观坝顶),洪水流量达到797 m3/s,为20年一遇洪水
二号命令 60mm≤1h、100mm≤3h、120mm≤6h 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4.2米时(基准点为景观坝顶),洪水流量达到872 m3/s,为30年一遇洪水
长安桥水位监测点 一号命令 水位相对高程升至3.0米时,洪水流量达到524m3/s,为20年一遇洪水
二号命令 水位相对高程升至3.7米时,洪水流量达到6194m3/s,为30年一遇洪水
东河石沟桥水位监测点 一号命令 水位相对高程升至4.8米时,洪水流量达到260m3/s,为20年一遇洪水
二号命令 水位相对高程升至5.8米时,洪水流量达到280m3/s,为20年一遇洪水
鱼洞河水库大坝监测点 一号命令 水位升至渔洞河水库溢流堰850.50米高程时,三道泄洪闸门必须立即打开,同时应适度打开冲砂底孔泄洪,控制水库水位上涨。在冲砂底孔闸门全部打开的情况下,水位升至852.0米高程时,洪水流量达到164m3/s,为20年一遇洪水
二号命令 当水位升至852.50米高程时,洪水流量达到201m3/s,为30年一遇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