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0-0386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0-06-24 15:25 | 成文日期: | 2020-06-24 00:00 |
发布文号: | 宁农水发〔2020〕64号 | 公开目录: | 城乡建设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6月24日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农业及水利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完善责任制和责任清单。加强对农业及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场所、核心部位,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风险防控,切实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强化安全生产指导和协调,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管理工作同安排部署、同组织实施、同监督检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农业及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活动
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将学习教育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各农业水利领域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行业专家深入讲,实现理论学习全覆盖、涉及干部全覆盖,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持安全生产宣传常态化。结合“安全生产月”等宣教活动,积极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农水行业安全理念和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农业水利行业安全风险。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机构和专兼职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政办股牵头,各股室站按照职责分工搞好宣传教育活动)
(二)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行动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监管责任。
1.明确机关股室及下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督全县管理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管,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河道、渔业、水资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农机安全行业管理、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安全检查、安全宣传、事故处理、应急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沼气工程的安全使用、隐患排查,指导开展植物疫情防控。
县库区移民工作站负责引汉济渭工程、库区移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政办股负责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及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等工作,具体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办公楼、家属楼水、电、火灾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
农业股负责监督指导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实施农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农田水利股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及各水电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股负责水保治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县畜牧兽医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动物疫病防控,监督指导畜禽定点屠宰,畜禽进入市场前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养殖场沼气规范建设和安全使用等工作。
水利技术工作站负责指导全县涉水工程突发事件处置及监督指导城乡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护等安全生产工作。
水旱灾害监测站负责提供和发布水情、汛情信息,畅通信息交换渠道。
各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负责承担辖区内农业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
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县城供水工程及渔洞河水库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生产、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模式,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
(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农业、水利行业管理的各类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农业、水利行业管理的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要强化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对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要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要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各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各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4)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5)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要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农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要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等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要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重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
(三)组织开展农水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1.农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规,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质监队伍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辖区内持证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限定农药定点经营门店的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制度是否健全落实。督导农药经营门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告知义务,指导农民安全科学施药,防止发生农药中毒事故。依法打击违法经营、使用高毒农药等行为,统筹组织好放心农资下乡、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等活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做好农产品例行监测和重点抽检,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农残超标农产品。督导农业园区提升农产品自检能力,逐步做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进“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责任领导:康祥安、欧树德,责任人:张清俊、黄剑波)
2.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严格农机生产经营组织、农机大户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深入镇村、田间、设施大棚等农机作业场所,依法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农机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回头看”行动,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强化联合执法,争取公安部门支持,严厉查处上路行驶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漏审、拼装改装、伪造变造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主要农时季节、重要生产环节、重点农机具和关键区域的安全生产,不断强化农机安全基础保障,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民便民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农机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站,责任领导:欧树德,责任人:黄剑波)
3.农村水电站及河道管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坚持生态发展和生产安全并重的理念,规范涉河、涉水建设项目的审批许可和运行管理,彻底整治安全隐患,保障度汛安全,维护河道生态。按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全面摸排辖区内小水电站的基本情况,根据创建“绿色水电站”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组织全县所有小水电站开展生态环保评估整治工作,按要求对安全生产不达标、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水电站逐步实行关停、拆除、恢复生态等措施,确保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及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切实保障河流生态环境安全。要定期组织对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小水电运行安全专项培训,全面督导各小水电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保障措施,排查工程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水电站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期所有施工、维修作业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程,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厉查处工程安全隐患严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持证上岗不规范、安全投入无保障等违规问题。要加强对全县河道采砂及涉河涉水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依法审批、依法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河湖生态安全和涉河涉水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安全。(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农田水利股,责任领导:康祥安,责任人:张清俊、李静、许永学)
4.农牧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充分发挥农业主管部门职责,监督指导农牧业安全生产和动植物病虫害、疫情防控等工作,监督实施农业安全生产和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及应急处置等工作。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特别对突发性灾害天气、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跟踪调查灾情,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责任单位:农业股、农技站、畜牧中心,责任领导:欧树德,责任人:丁仕刚、黄剑波、高东南)
全面抓好农村户用沼气池安全使用技术指导,监督做好废弃沼气池的清查、报废和填埋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植物防疫应急预案,加强重大植物疫病监测、预防和控制,协调相关部门防治重大植物疫病发生和传播。指导镇村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监督指导畜禽定点屠宰,对入市前的畜禽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养殖场沼气工程规范建设和安全使用。(责任单位:农技站、畜牧中心,责任领导:欧树德,责任人:黄剑波、高东南)
强化渔业生产专项治理,抓好河道非法毒鱼、炸鱼、电鱼、网捕鱼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水产养殖苗种及投入品查验、登记、报备等源头管理责任制,确保水产养殖环境及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执法大队,责任领导:康祥安,责任人:张清俊、周淼)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题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加强项目施工现场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堵塞安全漏洞。督促镇村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责任,加强农村饮水工程日常管护,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责任单位:水利技术工作站、水利股,责任领导:韩永强,责任人:龚海涛、袁年东)
加强县城自来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做好水厂、供水管道、渔洞河水库等供水设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加强饮水消毒投入品监管,做好水质监测,保障县城供水安全。(责任单位:县自来水公司,责任领导:康祥安,责任人:董先鹏)
加强水旱灾害防治信息监测预警,及时提供和发布水情、汛情信息,畅通信息交换渠道,保障安全度汛。(责任单位:水旱灾害监测站,责任领导:康祥安,责任人:向征华)
三、时间安排
整治活动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内容进一步明晰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整治工作全面部署,将专项整治精神传达到基层单位和所属生产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按时间节点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准确、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针对重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治举措,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领导督办和跟进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组织开展“回头看”,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完善落实。总结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实时推广学习,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实用性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陕西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股室、站负责人要带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转变和改进作风,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敢于动硬碰真,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总工)任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个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农牧渔业、水利、执法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农牧渔业专班办公室设在农业股,水利专班办公室设在水利股,农水行政执法专班设在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精心安排部署。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认真对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集中整治和自查自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台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各相关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安全生产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坚持精准治理,强化治标,集中力量推进农业水利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四)加强督促指导。加强政策指导,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履行农业水利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安全生产单位和企业及时开展自检自查自纠,摸排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持续督导,确保整改到位。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各类网络媒体宣传手段,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农业水利领域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宣传。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探索推进农业水利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把重大隐患屡禁不止、发生典型事故的经营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公开举报电话为0915-6822612,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