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0-0439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0-07-20 16:04 | 成文日期: | 2020-07-20 00:00 |
发布文号: | 宁自然资发〔2020〕36号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
目前,我县已全面进入主汛期,受持续性降雨影响,土壤含水饱和,全县局部区域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高,因此,各镇必须从思想认识上提高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强化隐患点监测巡查力度,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作用,做到从县到镇到村到监测人信息传递通畅,应急处置及时到位。但是,通过省市抽查也发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少数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被动应付,部分隐患点监测人的电话联系不畅,存在电话无人接听或关机、电话错号、停机、空号、监测人信息错误等等,严重影响了灾险情信息传递的畅通,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造成了及其被动负面影响,如果因信息传递延误突发地灾应急处置时间,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必须引起各镇的高度重视。
一是监测预警要到位。各镇要全面夯实各隐患点监测人的责任,确保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员责任到人,预警措施到位。
二是“两卡”发放要到位。各镇要夯实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责任,把还没有发放到村民手中的防灾避险明白卡要坚决发放到村民农户手里,要张贴上墙,要加大宣传,要让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域的群众在遇险时熟知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监测值守要到位。各镇务必对辖区内的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责任人再进行一次核实,对长期外出务工或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监测预警工作的监测人要坚决进行调整,该撤换的要坚决撤换到位。各隐患点的监测人、责任人遇持续降雨天气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通讯联络信息畅通,确保出现灾险情时能及时报告信息,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各镇要督催所辖区域隐患点的监测人必须保持汛期24小时在岗,电话保持畅通,各镇政府要经常对所辖区域内的监测人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是开展地质灾害宣传演练要到位。各镇要积极开展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演练活动,每个镇要选取人口集中的村、组、院落、学校、社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抢撤演练活动。演练要精心组织、统一指挥、安全有序、严肃认真,确保不走过场,真正起到演练实效。
五是督促检查要到位。汛期,各镇要经常对辖区内隐患点的监测人责任人进行检查抽查,确保监测人不随意脱岗、离岗,将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凡被省市县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被纪委追究各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