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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448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20-05-15 16:23 成文日期: 2020-05-15 00:00
发布文号: 宁文旅广发〔2020〕15号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

现将《文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0年5月15 日


文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县安委办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文化旅游市场领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

指导,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执法重点,以提高企

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想,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秩序。

二、主要任务

从5月初至7月底,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县文化经营单位、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领域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投入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习惯性违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集中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费用未依法提取和使用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二)集中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行为。对企业不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三)集中查处企业安全教育方面的违法行为。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到位,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景区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四)集中查处企业事故隐患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对企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存在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五)加强旅游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方面违法行为的监督。重点查处企业无照、无证、超范围经营储存危化品,违法采购、违规充装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建设单位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未经批准、手续不全擅自开工建设、无资质施工、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等行为;景区旅游客运车辆无证、无资质、超资质范围从事旅游包车,驾驶员无证照、疲劳驾驶、超载等行为。

三、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执法行动分为安排部署、集中执法、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上旬)。各文化、旅游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分工到位,工作措施有力。

(二)集中执法阶段(5月中旬—7月上旬)。各文化、旅游企业要结合行业实际,组织人员开展自查,重点自查责任主体落实、安全风险防范,安全生产培训、设施设备配置等。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单位开展集中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处罚。责令不改的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文化、旅游企业要以此次集中执法行动为契机,总结经验,提升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文化、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把集中执法行动抓细抓实。并分别于5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案,6月18日、7月18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报主管局。(报送邮箱:1240131356qq.com)

(二)强化监督问责,提高执法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慢整改、假整改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责令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三)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工作成效。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执法检查,加强相互衔接沟通,畅通信息,并及时向主管局报送工作动态。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和设置宣传牌,要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