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和监督检查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254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0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0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2619
  • 宁陕县财政局

    5292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42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952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58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49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67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4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10
  • 宁陕县民政局

    1338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45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20-07-13 16:27 成文日期: 2020-07-13 00:00
发布文号: 宁文旅广发〔2020〕25号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和监督检查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景区、星级宾馆、文化娱乐场所:

按照县食安办《关于印发宁陕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食安委发(2020)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食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0年7月13日


食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县食安办印发的《宁陕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食品安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三年整治行动,进一步形成并完善责任落实更加积极,检验检测更加规范,风险识别更加精准,防控措施更加有效,隐患整治更加扎实,社会参与更加广泛,应急体系更加完备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坚决遏制食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全县食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文化娱乐场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三、时间、范围

时间: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整治范围:全县旅游景区3家(悠然山省级旅游度假区、上坝河省级旅游度假区、秦岭峡谷漂流AAA)、星级宾馆2家(三星宾馆、海荣皇冠大酒店)、文化娱乐场所:歌厅4家(盛世花园KTV、金花KTV、新乐汇KTV、 好闺蜜文化娱乐中心KTV)、网吧3家(文化中心网吧、英雄网咖、时光网咖)、电影院1家(环易影视)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15日前)。各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结合实际,做好动员部署。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15日至12月31日)。

1.以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落实旅游景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查处、取缔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未登记备案从事食品经营行为。

2.督促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经营管理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督促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食品经营者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制度、加工操作过程等状况进行自查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4.对存在问题的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食品经营者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旅游景区食品安全。

(三)集中攻坚(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回头看”,深挖文化旅游行业食品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的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完善并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是旅游城县,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重要性,认真排查摸底,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整治合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重,各相关企业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注重整治实效。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行业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文化娱乐场所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得到成效。

(四)畅通信息,强化宣传。各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文化娱乐场所要畅通信息,每周五17:00前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报送上周以来本辖区的重要部署、重大活动、典型经验做法等综合工作动态信息,每月16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前报送季度工作小结,每年11月底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0915—6823001(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报送邮箱:12401313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