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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陕县文化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45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20-11-29 16:30 成文日期: 2020-08-06 00:00
发布文号: 宁文旅广发〔2020〕27号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  

现将《宁陕县文化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0年 8 月6日


宁陕县文化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健全文化旅游行业消防责任体系和消防工作机制,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文化旅游行业抗御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县消安委会印发的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文旅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文化旅游企业消防安全提升行动、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文化旅游市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文化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特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汪淼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抓落实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由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牵头,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观看应急管理部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公开版;二是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组织系统干部职工专题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督促各单位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明晰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四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是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分级分类管理和职业病防治。三是健全完善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企业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三)实施文化旅游企业消防安全提升行动

1.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各文化经营场所、旅游企业、文物保护单位要持续深化消防知识宣传,加强消防公益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开展常态化疏散演练。积极开展“119”消防宣传月主题宣传、消防志愿者等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2.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各文化经营场所、旅游企业、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3.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各文化经营场所、旅游企业、文物保护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集中开展行业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加强疫情防控时期重点场所检查。各文化经营场所、旅游企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和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各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我局检查小组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等问题。

3.加强文物建筑检查。文物保护单位要按照消防部门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升级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

4.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各文化经营场所、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要扎实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 “排险除患”行动,各责任主体要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持续深化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互查互学”活动,切实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5.开展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检查。在重大节日期间,各文化经营场所、旅游企业、文物保护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重大节日大型群众性庆祝活动期间,各责任主体要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本单位重要部位进行巡逻,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8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按照省、市、县对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统一部署安排,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启动文化旅游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细化本单位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单位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9月至12月)。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要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单位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机构,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作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在部署工作、调研检查时,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一并研究,一并部署,一并检查,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二)明确职责,建立台账。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实际,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防火专项检查,要按照要求完成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建设和隐患整改任务。

(三)强化督察,跟踪整改。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深入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跟踪督查整改直至销号。对因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并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畅通信息,强化宣传。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要畅通信息,将本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于8月15日前报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每年12月13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0915—6823001(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报送邮箱:12401313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