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发布时间:2020-06-29 09:55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低碳、节能、生态环境意识,牢固树立低碳、绿色发展观,围绕2020年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绿色低碳,全面小康”,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低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营造全民参与节能低碳氛围,培养勤俭节约习惯,树立生态绿色理念,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6月29日至7月5日。

二、活动安排

(一)各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展示活动。各相关部门(名单见附件)自制低碳宣传展板,于2020年7月2日上午9点至11:30在政府中心广场集中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各镇同步开展。主要宣传节电、节水、节油等低碳环保知识;对节约型机关创建目标任务、创建范围、创建内容、实施程序进行宣传,动员各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宣传垃圾分类常识,特别是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各镇、各社区积极开展低碳节能宣传活动进企业、进田间地头、进社区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低碳节能宣传活动,确保活动如期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有条件的镇及县直部门积极开展旧电池换绿植活动,收集废旧电池,增强干部职工低碳环保意识。

(四)县教体科技局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广大师生要做绿色、环保、低碳的意识与生活理念的倡导者。

(五)各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停空调、电梯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汽车),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有关要求

(一)现场宣传活动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牵

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现场开展低碳节能宣传活动。所有参加活动人员一律佩戴口罩(非N95)。

(二)请各县直部门于2020年7月9日前将活动总结

(图片、文字资料)报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联系人:曾令娟,联系电话:6823373,QQ:119089336

附件

现场宣传参加单位名单

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县扶贫办、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电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