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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宁陕县林业局 来源:宁陕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0-03-03 15:19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态安全,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市安排部署,按照省林业局、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林护发[2020]2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生态保护和疫情防控责任感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巩固打击整治成果,维护生态安全,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断相关病毒传播源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1.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猎捕工具、使用违禁猎捕工具和方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镇党委、政府)

2.坚持堵源头、斩链条、禁消费,全面深挖彻查,开展破案攻坚,力争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保持强大震慑,坚决斩断“野味产业”黑色链条。(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党委、政府)

3.加强网上巡查,及时收集掌握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情报线索,实现线上线下一体打击。(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各镇党委、政府)

(二)全面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监测管控

1.加强野外巡护监测。组织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国有林场职工、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巡护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掌握案件线索,为公安部门开展严厉打击提供信息保障。(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2.加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死亡的必须取样检测,查明死亡原因,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做好无害化处理,严防病毒传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各镇党委、政府)

3.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证和超范围驯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进行整改;依法取缔以一切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驯养行为。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全面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党委、政府)

4.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在野生动物保护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现视频监控和电子围栏全覆盖,充分发挥技防优势,筛查涉案线索,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不断提高防控效能。(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各镇党委、政府)

(三)从严从紧开展监督管控

1.加强市场管控。坚决查处以食用或者生产、经营食品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加工企业或者个人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等制作招牌、菜谱招揽、诱导顾客的行为,彻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坚决查处未经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制作野生动物标本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斩断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经营链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邮政局,各镇党委、政府)

2.加强流通管控。切实加大对公路、车站等运输枢纽及出入境货物、包裹的检查力度,严查非法贩运行为,堵死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运输渠道。(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邮政局,各镇党委、政府)

3.加强重点区域巡护管控。对进入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的人员和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和检查。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自然保护地对外开放,防止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牵头单位:县林业局、皇冠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配合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了解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引导广大群众践行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自觉拒食野味。(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各镇党委、政府)

2.强化警示教育。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宣传打击整治的成效举措,大力宣传非法猎捕、贩运、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法律后果。引导广大群众摒弃陈规陋习,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资源。(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各镇党委、政府)

3.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依法及时查处危害野生动物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负面信息,落实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严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各镇党委、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当前打击整治已经由专项行动向常态工作转变,工作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削弱。各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决依法依规打击整治“五乱”行为,统筹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安排部署到位、协调沟通到位、整治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县、镇、村“三级”保护责任制,充分发挥联防联控优势。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收集掌握涉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

(三)严格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成效作为对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三项机制”奖惩激励的重要参考,纳入全县“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对在打击整治工作中进展不力、落而不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宁陕县林业局              中共宁陕县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宁陕县委宣传部            宁陕县公安局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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