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保障搬迁群众各项权益,发挥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精准脱贫、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2020年1号文件《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县委、县政府2020年1号文件《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持续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举措,坚持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基础性地位,加强林权权益保护,全县林业产权保护更加有力,林权管理服务体系更加顺畅,各类林权纠纷稳步递减,群众收入显著增加,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安全更有保障,实现林业增绿、增质和增效。
二、目标任务
1、强化林地权益保护。坚持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依法落实各类政策性移民搬迁群众林权权利人对确权林地占有、使用、流转和收益等权利,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切实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镇村不得以搬出原居住地为由单方面调整搬迁群众的林地承包权。
2、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农户搬迁后自愿将林权交回的,由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邀请具有林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给予合理补偿。交回的林地,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可采取公开竞拍和划归集体等方式调整处置。
3、培育壮大林业产业。鼓励农林园区、大户依规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集中经营,促进林业要素有序流动和有机组合,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以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花卉苗木等现有基地为基础,实施龙头带动和品牌推动战略,充分发挥林业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
4、推进林权融资服务。延续林权抵押贷款制度,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范围,继续推进林权“一卡通”业务,扩大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范围,创新森林保险产品,探索林权权能的多种实现形式,促进林权抵押贷款良性循环。
5、完善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进入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管护;将林权资产评估、市场信息、交易服务等事项交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以完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林权权利人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群众搬迁后林权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搬迁群众林地林权合法权益。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镇党委、政府要把林权权益保护政策向农民宣传好、解释好,切实打消群众顾虑,维护社会稳定团结。
(三)强化产权保护。依法取得的林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妨害林权权利人对确权林地占有、使用、流转和收益等权利。
宁陕县林业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