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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2-17 11:05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县环卫公司、县污水处理厂:

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做好经济发展”会议精神,在前三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建筑工地复工重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阶段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2月17日

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阶段实施方案

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保障建筑工地有序开复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建筑市场持续发展,根据住建行业现阶段状况、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特制定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阶段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强化领导,夯实责任,高山同志总牵头,具体由刘小军、王栋、易守德、武晓峰、高淼等五名同志全权负责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建筑工地有序开复工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24日。

三、健全机构

由高山同志总牵头,刘小军同志总负责,按照“分片负责、网格化管理”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职,各负其责,成立五个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建筑工地有序复工工作。

(一)综合组

组  长:易守德

副组长:柯   湉

成  员:彭晓旻   刘正艳    王  辉  杜成林

联络员:刘  姣

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上传下达。

2.信息报送、宣传教育。

3.物资筹备管理,包括为帮包村做好防控物资保障。

4.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环境保障组

组  长:王  栋

副组长:周  丽

成  员:周  波  周光华  刘  涛   朱家纲   刘晓海     黄  伟  郑小英  沈贵霞   刘芙蓉   尤  娜   陈光佑  尚宝凤   周春丽   蔺小莉

联络员:吴  娇

主要职责:

1.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防控、规范运营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生活污水处理领域的防控、规范运营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县城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城区街道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消毒、消杀和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环境卫生责任落实,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防控工作。

(三)社居物业防控组

组  长:武晓峰

副组长:袁晓强

成  员:李晓毅  罗  涛   陈  立  杨小东  毕万利   熊  静  邓祖英  邵发宁  

联络员:杨  娟

主要职责:

1.公、廉租房小区疫情防控。

2.物业小区等由住建部门负责的小区疫情防控。

3.原城建局家属楼等由住建部门负责的家属楼(院)疫情防控。

4.局机关(含创建办、执法局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疫情防控。

(四)建筑工地防控组

组  长:高  淼

副组长:田  野

成  员:邱洪海  王  珍   吕召乐   孙  浩  张  婷

联络员:吕召乐

主要职责:

1.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

2.按省市县要求,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审批、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3.建筑工地防疫物资储备检查。

4.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消杀检查。

5.建筑工地人员健康检查。

(五)帮扶村疫情防控组

组  长:程海涛   徐永益

成  员:邓德亮   邓乐毅   王万里

主要职责:

按县委、县政府要求,配合镇村统筹做好帮扶村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炼升华,责任细化。各组要认真学习前三阶段疫情防控好的做法,在他们责任清单的基础之上,组长负责进一步提炼经验,升华流程,细化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点,达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出任何问题。并制定出书面责任清单,交综合组备案,并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安排落实好相关工作。

2.过程留痕,抓好落实。各组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各项防控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通知书、问题有回复,核查有签字,整个过程要留痕,环节要闭环,源头可追溯,责任可倒查,真正抓好落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畅通信息,按时上报。所有人员手机通讯、微信群等务必24小时保持畅通。各组负总责检查的情况,当天汇总,组长审核签字,每日下午16:30时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同时报送综合组汇总,审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综合组负责建立工作信息群,成立宣传组,及时准备发布相关信息。遇有突发情况或出现疑似病例的情形,务必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4.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局属人员中隔离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效隔离;其他人员正常上班,除正常开展工作外,要密切配合战疫人员,搞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建筑工地有序复工工作。

5.严肃纪律,确保成效。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印发<宁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五条铁规”的通知>》(宁纪发[2020]1号)文件明确的“五条铁规”遵守执行。在此期间,凡违反“五条铁规”及违纪、违规、违法的,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第四阶段工作持续取得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建筑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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