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宁陕县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7-11 11:28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建立统一、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局领导分工和各股室人员、职责情况,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高  山(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小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光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赖  军(局总工程师)

高立安(县人防办主任)

成  员:易守德(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监测站站长)

夏荣鑫(县地震监测站站长)

王  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辛长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赖  勇(县村镇建设事务所所长)

武晓峰(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所长)

柯  湉(局党政办主任)

高  淼(局优化办副主任)

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优化办,主任由高淼担任,负责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联络员由田野担任,联系电话:0915-6822133。

二、职责分工

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分工

高  山:全面领导局系统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刘小军: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燃气、保障性住房(物业小区)及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杨光平:负责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高立安:负责建筑业管理、人民防空、建筑消防及地震监测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赖  军:负责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防汛防滑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执行市、县安委办和本局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各项决策,做好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文件收集、汇总等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面“上传下达”及协调工作;

3.承办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宜。

(三)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各成员参照《宁陕县住建局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单位的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职责,积极配合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好各项工作;

2.按照工作分工和岗位责任,扎实做好各自管辖领域的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高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管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助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