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宁政办发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409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3135
  • 宁陕县财政局

    5556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72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75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82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9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7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4
  • 宁陕县民政局

    1356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537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1-12 08:43 成文日期: 2020-11-11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0〕59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宁陕县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宁陕县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推动县域各通信部门快速、高效、有序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灾害损失。

1.2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晰、各负其责,反应迅速、运转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制定原则。

1.3编制依据

依据《安康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宁陕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1.4.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1.4.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1.4.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1.4.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2.应急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2.1应急机构的组成

成立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信息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县政府信息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文旅广电局、各通信公司分管领导组成。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信息办主任担任。

2.2主要职责

2.2.1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职责:

(1)审查全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启动和终止县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3)组织实施县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统一调配救援人员和物资;

(5)承办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拟订县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2)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起草县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4)承办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3 县政府信息办职责:

负责县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当突发事件威胁通信网络安全或需要通信应急保障时,及时了解情况,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县应急总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2.2.4 县发改局职责:

负责指导电信运营企业落实应急通信建设规划,制定应急通信保障装备与物资储备计划。

2.2.5 县公安局职责:

负责应急事故现场保卫、处置过程中的交通管理,以及需要立案事故的侦察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勘察、事故调查。

2.2.6 县财政局职责:

负责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经费落实(通信网内事故除外)。

2.2.7 县交通局职责:

负责为应急通信物资装备迅速到达目的地提供交通和运输保障。

2.2.8 县文旅广电局职责:

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安全应急保障工作,确保信息传输通畅。

2.2.9 各通信公司

负责设立相应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机构,组建由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建设及应急机动通信部门组成的通信保障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保障装备,负责应急保障队伍演练,加强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调用;承办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预警和预防

3.1预警级别及发布

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III级(较大)和Ⅳ级(一般),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发布Ⅰ级预警红色信号,启动本预案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橙色信号,立即启动本预案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发布III级预警黄色信号,立即启动本预案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时,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Ⅳ级预警蓝色信号,立即启动本预案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3.2网络资源预防预警

网络资源的预防预警是指通信公司与周边县区及党、政、军专线互联业务的电路资料预防预警,主要包括:电路路由情况、中继群容量等,以确保各种资源具有一定的冗余在紧急情况时使用,做好在网设备、备品、备件的日常检查工作,定期统计网络各项资源信息,做好本地资源预警工作,并定期检查网络资源信息。

4.机动通信队伍的保障

4.1各通信公司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应急抢修工作;需要紧急技术、设备、物资、人员支援时,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负责调度。

4.2 发生险情灾害后,各通信公司首先组织公司内人员抢修本公司对外联络电路及公司内相应的通信设备,同时派专人抢修党、政、军机关和应急救灾指挥等主要部门的通信设备。

4.3 在抢修主要电路、主要部门通信设备及线路的同时,全力抢修其他通信设备,以保证全县对应急工作的机动指挥。

5.日常维护保障

5.1各通信公司对应急救灾通信设施,必须保证处于良好状态,平时发生障碍必须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原始记录,对相关部门的救灾专用通信工程优先安排。

5.2各通信公司对所辖的通信线路、设备及通信生产场地要加强日常维护;对机房安装的通信设备,按防灾标准安装。 

5.3各通信公司物资供应部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通信应急光缆、电缆、电杆、钢绞线等必备物资,划专区存放,并标有“应急物资”字样。

6.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响应

6.1 突发公共事件响应程序

6.1.1县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接到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预警信号后,立即召开全县通信保障会议,通知各通信公司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6.1.2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指挥部,以便于指挥部及时正确做出决策。

6.1.3通信恢复组按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指示,立即携带应急通信设备赶赴现场,接受县现场指挥部的领导调度,为应急准备现场提供通信保障。

6.1.4专家指导组指导通信恢复组的现场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建议,遇有重大问题时及时探讨,根据实际提出改进措施,针对应急保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后期整改方案。

6.2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各通信公司服从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调度,对辖区内各基站、线路进行检查,确保通信线路正常。

6.3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各通信公司服从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调度,对辖区内各基站、线路进行检查,确保通信线路正常;组织维护人员对受到破坏的基站、线路进行抢修。

6.4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6.4.1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达的灾情通知后,立即向县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情况,请求指示。

6.4.2县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指挥部总指挥向相应小组责任人下达指示和要求。

6.4.3 各通信公司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20分钟内,与县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指挥部取得联系,并汇报受灾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及需要支援的详细信息。

6.4.4县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指挥部接到受灾报告后,立即做出应急安排,并及时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

6.4.5接到县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指挥部的指令后,通信恢复组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6.4.6由县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指挥部组织专家,现场指导通信恢复组的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6.5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当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在县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参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开展通信保障工作。

7.通信调度预案

7.1 调度原则

7.1.1 我县辖区外的各种业务电路、专线电路,各通信公司按其上级公司的应急通信方案执行,确需实施紧急调度的,向其上级公司申请,由上级公司给予调度。

7.1.2 调度中优先考虑使用最大业务客户恢复原则。

7.1.3通信保障及抢修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顺序如下:

(1)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电路;

(2)党政专网电路;

(3)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军队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4)地震、防火、防汛、气象、医疗急救等部门租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电路;

(5)金融、税务、电力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电路;

(6)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7.1.4出现大面积停电时,各通信公司紧急调度所有移动油机保障重要通信局点、基站供电。若仍然无法满足要求,各通信公司向应急通信保障领导小组申请临时调用其他单位油机供电。 

8.突发公共事件后期处理

当事件结束,在网络及设备情况恢复稳定运行后,各通信公司将应急处理时调整的相关路由、设备调用等措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对于造成对通信网络、通信设施影响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上报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

9.附则

9.1 各通信公司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作为本预案的一部分。

9.2 在预防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各通信公司必须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县突发公共事件通信保障指挥部的指挥,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要服从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9.3各通信公司在新建工程项目时,要按标准设防,确保建成投产后的通信网络和其他通信设施具有相应的抗灾、恢复能力,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各通信公司要对现有机房、基站、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完善。

9.4各通信公司要加强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抢修救灾专业队伍的组织、培训和动员、演练工作。

9.5 本预案由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6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备注:各通信公司指宁陕移动通信分公司、宁陕电信分公司、宁陕联合通信有限分公司、宁陕广电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