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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陕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0-0540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1-19 08:52 成文日期: 2020-11-19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20〕58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函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省秦岭办关于印发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秦岭办函〔2020〕55号)要求,为做好我县小水电整治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组成成员

组 长:魏小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贺海宁  副县长

成 员:向平昌  县发改局局长、秦岭办主任

杨永杰   县财政局局长

杨继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邓永康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局长

张志清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卢益建   县林业局局长

工作专班由魏小林同志抓总,贺海宁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秦岭办),县发改局局长、秦岭办主任向平昌任办公室主任,县秦岭办副主任张力文任办公室副主任兼联络员(联系电话:13891582020),县发改局(秦岭办)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

下设综合协调组和业务督导组。

(一)综合协调组成员

组  长:向平昌   县发改局局长、秦岭办主任

副组长:张力文   县秦岭办副主任

成  员:刘  莉   县秦岭办秦岭股股长

(二)业务督导组成员

组  长:张志清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康祥安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李  婧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许永学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水电股股长

二、工作职责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2.研究全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方案和有关制度。3.研究部署全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的跟踪督查甄别处置事宜。4.研究安排全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有关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责任追究、违纪处置等工作。

综合协调组职责:主要负责总体协调、工作调度、指导检查和评估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业务督导组职责:主要负责做好业务指导、技术咨询,配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退出、拆除、整改等时间节点的督办督导、实地检查等工作。

附件:宁陕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县级领导包抓分工表.xls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