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陕县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宁陕县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宁陕县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0-05-29 10:00 【打印本页】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宁陕县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陕县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5月29日  

宁陕县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污染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根据安康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减排办函[2020]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

   2020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6.2%、6.7%、3.5%、3.5%、0%,碳排放强度比2019年下降1.4%。全县计划共实施4个减排项目,主要涉及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个、城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1个。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结构减排工作力度。按照《关于转发国家十六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产能,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为契机,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加快县城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对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或者生产设施、产品属于产业政策淘汰类的排污单位,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对无排污许可证仍然排放污染物的,报请县政府依法责令拆除、关闭。

   (二)积极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全面落实《安康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行动,实施VOCs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页岩砖制造等重点行业污染排放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三)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8月15日前全面完成全县87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动建立企事业单位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通过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逐步从主要管四项污染物转向多污染物协同管控。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对已发证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固定污染源达标排放。落实企业排污许可责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污染管理制度。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贯彻落实省政府《“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约束性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组织完成我县2018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验收工作。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气化宁陕工程,降低煤炭消费总量,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加快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公交优先战略和绿色建筑节能,加大低碳宣传力度,积极倡导低碳绿色活动,开展低碳示范试点创建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污染减排目标考核。强化减排约束性指标考核,将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纳入对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市考重点减排项目的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减排指标是否完成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污染减排进展调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工作进度,并于每月3日前向县生态环境分局报送上月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县生态环境分局定期对减排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强化督查问责。县政府将适时对污染减排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巡查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实、重点减排任务推进不力的镇政府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影响省市目标考核任务完成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


附件:宁陕县2020年省考约束性指标重点减排项目表


附件:

宁陕县202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表

序号

企业(项目)名称

行业

治理要求

类别(水/气)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备注

1

 

陕西高速公路服务公司秦岭服务区

服务业

2台燃煤锅炉拆改

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

市考项目

2

宁陕县广货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污水处理

新建

县住建局

2020年

市考项目

 

3

 

宁陕县城关镇杨林汽修厂

 

汽修行业

喷漆房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县交通局

 

2020年

省考项目

 

4

 

宁陕县顺源汽车修理厂

 

汽修行业

喷漆房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县交通局

 

2020年

省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