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关闭宁陕县东洋石业有限公司矿山的决定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0-0018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0-12-15 11:41 | 成文日期: | 2020-12-15 11:41 |
发布文号: | 宁政字〔2020〕64号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政字〔2020〕64号
宁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关闭宁陕县东洋石业有限公司矿山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根据《陕西省开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第八条(第四款: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旅游线路两侧直观可视的范围内,禁止开山采石)、第十条(对于禁采区内现有开山采石企业,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不再办理延续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关闭)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宁陕县东洋石业有限公司汤坪镇青龙村白杨湾花岗岩矿矿山予以关闭,具体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注销采矿权。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