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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宁交函〔2020〕100号 签发人:姜涛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
曾学建代表:
您提出关于元潭村坪沟道路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到的情况,我们也非常关切。2017年,我局将元潭村坪沟道路列入计划准备实施,并已完成了图纸设计工作,但由于当时一些客观因素未能开工建设。今年我局将坪沟道路列入“十四五”规划并上报,待上级部门下达计划后,我局立即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日
联系人:刘 旭 联系电话:1367915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