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交通局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0-12-17 15:55

类别:A

宁交函〔2020〕113号                  签发人:姜涛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复函

邱桂芳代表:
  您提出关于对生凤村小堰至八庙、生凤至北昌的村道公路全面维护和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到的情况,我们也非常关切。依据《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和《宁陕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之规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采取的是“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分级负责管理体制,县道由农村公路管理局进行养护管理,乡道由各镇进行养护管理,并指导村上搞好村道养护管理工作,村道由各村进行养护管理。为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自2019年以来,县上在资金、人员等方面给予了大量支持,我局向各镇下达了乡、村公路养护任务和资金计划,并签订了养护协议,使我县基本实现了通水泥路(油路)全覆盖养护目标任务,养护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行能力大大加强。2019年,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我局先后对梅子镇南昌村、生凤村公路路基水毁路段进行了修复,今年又对安坪村公路进行了水毁修复工程,确保了梅子镇农村公路水毁及时修复,保障了正常通行。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0日

联系人:罗习勇                   联系电话:68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