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交通局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0-12-17 16:54

类别:B

宁交函〔2020〕125号                  签发人:姜涛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复函

王  理代表:

    您提出关于高桥村河口至七亩坪道路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局通过积极向上申请,争取了一些扶贫通组路项目,改变了部分群众出行难的状况,方便了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但我县地域面积广,山大沟深,还需要实施修建的通组路很多。就目前情况来看,高桥村河口至七亩坪道路沿线居住群众少,且所占用林地位于秦岭保护区限制开发区域内,林地手续办理十分困难。我们深刻体会老百姓想路盼路的心情,但从2010年开始,省上已将通村水泥路项目基本关停,暂不实施,加之我县属国定贫困县,又因新建国道345项目,财政困难,无力自行组织实施,只能分期分批积极向上申报项目,等待时机,逐步完善我县通组路建设项目。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日

联系人:刘  旭               联系电话:1367915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