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来源: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12-18 17:17
类别:A
宁农水函〔2020〕191号            签发人:张志清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复函

陈禹霖委员:
    您提出关于成立农村旅游合作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按照“盘活闲置资源、融合产村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思路,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通过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社会参与的方式,积极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闲置用房、农村闲置集体资产,有效促进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清查林地283.6万亩、耕地9.5万亩、其他农用地122.9亩、工矿仓储用地1332.74亩、农村宅基地14581.6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37.9亩、交通运输和水利设施用地1726.4亩、其他建设用地178.95亩;非经营性资产3.23亿元;经营性资产4387.7万元。鼓励各镇村通过“村集体+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公司”等方式创办各类实体,积极探索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土地、林地、旅游资源多元化利用模式,加快促进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通过“闲置资源+旅游”,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加大农村民居民宿开发力度,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户将闲置农房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给经营能手发展农家乐、乡村酒店、特色民宿。例如:城关镇渔湾村以自然文化资源入股到渔湾逸谷田园综合体、广货街镇蒿沟村依托自然资源成立慢沟旅游合作社等;通过资源变资产,有力促进了全县干果、药菌、特色养殖等主导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由于,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刚刚起步,目前多数村仅靠财政配股资金投放运营,在人才队伍、发展质量、规范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和“三权分置”等改革工作,重点做好依托闲置宅基地(住宅)赋权活能共建共享。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将闲置宅基地(住宅)、自然资源和景观等转化为可量化资本,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回收农户宅基地进行储备、开发、复垦或还绿,获得相应的经营性收入。探索解决农村房屋空心化、无人村问题,引导村集体充分利用村内旅游资源和乡土文化优势,吸引工商资本和优秀人才下乡,以村集体及村民的闲置宅基地(住宅)等资产入股开发的方式,拓展农家乐、客栈农庄、度假村、休闲观光农业、田园综合体等形式多样化的产品业态,发展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产业项目,带动村民致富,实现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双赢。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12月15日 
    联系人:欧树德    联系电话:189915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