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公开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418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2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3180
  • 宁陕县财政局

    5562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75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84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85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9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80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4
  • 宁陕县民政局

    1356

宁陕县皇冠镇朝阳沟秦岭保护区建筑拆除费用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索引号: zfbmnsxzrzyj/2020-0140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0-12-30 10:09 成文日期: 2020-12-30 10:09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服务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的委托,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采购程序对《宁陕县皇冠镇朝阳沟秦岭保护区建筑拆除费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皇冠镇朝阳沟秦岭保护区建筑拆除费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ZB2020-CS1211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薛家榜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915-6826819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联系人:冯丹、田丰原

联系电话:029-86210100转808/8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宁陕县皇冠镇朝阳沟秦岭保护区建筑拆除(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垃圾填埋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40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备注:(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2)报名成功后须携带介绍信、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至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费登记;未在规定发售时间缴费登记的,报名无效;(3)下载文件:供应商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3日10:30分;

2、磋商时间:2021年1月13日10:30分;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