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陕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1-003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0-11-25 10:22 | 成文日期: | 2020-11-25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字〔2020〕55号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我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如期完成禁捕目标任务,县政府决定成立宁陕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宁陕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红丹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魏小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昌志 县政府副县长
贺海宁 县政府副县长
万 志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县政府办主任、县政府办正科级信访督查专员、县政府办正科级督查专员,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负责人,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张志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宁陕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贺海宁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志清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成 员:唐洪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曹 珎 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张建为 县发改局总工程师
康祥安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
刘和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梁威奇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副局长
文晓梅 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副主任
黄朝花 县水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莫其新 县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二)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汉江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解决相关涉渔问题。
县公安局: 负责打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依法加强案件侦办。
县财政局:负责禁捕退捕财政资金、渔政管理、专项执法经费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生态红线划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等工作,协调各镇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县内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保护等工作,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县交通局:负责“三无”船舶的摸底调查和兜底治理,依法没收、拆解、处置,加强快艇、排筏等管理和水生野生动物运输监管。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禁捕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渔政管理和渔政执法,对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进行依法查处;将禁捕和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和监管体系。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查处非法渔获物交易利用行为。
县林业局:负责珍稀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和保护、禁捕执法等工作。
(三)专班工作机构
专班下设综合协调、打击整治汉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三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康祥安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等部门有关同志。
职 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相关会议,起草相关综合材料和文件。做好上级督查、巡查等协调保障工作和新闻宣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简报、会议纪要编发,按时向县委、县政府、市长江禁捕办报送工作信息。同时,负责督导、巡查禁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并统筹做好财政资金监管以及目标责任制、河长制考核。指导和推动各镇、各相关单位开展禁捕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6822612
2.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工作组
组 长:唐洪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等部门有关同志。
职 责: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犯罪行为,斩断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的地下产业链,坚决遏制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6825535
3.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组
组 长: 曹 珎 县市场监管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部门有关同志。
职 责:统筹指导督促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电商销售平台、宣传和广告等执法监管,依法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6822371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各工作组成员为专班办公室组成人员,平时分散办公,必要时根据要求集中办公。各组办公地点分别设在组长所在单位,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人员集中办公。专班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关单位安排人员替补,并报专班办公室备案。
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张清俊
联系电话:6825887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