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县医保局 来源: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11:36 【打印本页】

全县广大居民:

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已经结束。受各种因素影响,部分城乡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近日,省医保局、省税务局通知,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重新开通缴费渠道,缴费方式为农商银行(信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邮储银行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农商行助农E终端、镇办、村(居)委会、社区代办点、银联“云闪付”、微信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不变,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请未参保缴费人员及时补缴,以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宁陕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陕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