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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水库下闸蓄水的通告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1-025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3-10 11:05 成文日期: 2021-03-10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21〕2号 公开目录: 宁政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2021年 2月 8日,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水库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工作顺利通过省级终验,于2021年3月10日正式下闸蓄水。为维护蓄水期间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周边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下闸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闸蓄水影响区域

本次下闸蓄水位为正常蓄水位高程643米,主要影响梅子镇安坪村、南昌村、生凤村,筒车湾镇龙王潭村、油坊坪村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水库蓄水淹没区影响区控制区域。

二、下闸蓄水期间注意事项

(一)蓄水影响区域内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远离影响区域,并远离影响区沿岸的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堤坝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

(二)蓄水期间,严禁在影响区域从事耕种、放牧、捕鱼、采石、采砂、游泳、漂流、游玩等对水库安全运行有影响的任何活动。对已采集的砂石、淹没区耕种的作物等必须于2021年3月底前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放弃,并承担一切损失和后果;

(三)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监护人)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看管好家养牲畜,禁止库区周边居民及家养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禁止任何车辆及人员在淹没区内的交通道路上通行;

(四)梅子镇、筒车湾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加大安全宣传力度,积极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淹没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水库淹没区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要积极配合三河口水库下闸蓄水工作,因违反本通告,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而造成自身损害的单位和个人,一切后果自负;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