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县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县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11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巡察整改
(一)端正态度,统一思想。为扎实开展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我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全面梳理,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确保“病灶”找准摸实、措施有力有效。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形成了统一思想、态度端正、目标明确、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确保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为扎实整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领导,夯实责任。我会把巡察整改工作列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定常务副会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1名班子成员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逐项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形成了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为有力推进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细化措施,明确目标。我会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县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宁红会字〔2020〕49号),针对巡察指出的4方面12个问题,逐一确定了对应措施,形成了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明确提出“严、紧、细、实”抓整改,较真碰硬解决问题,推进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四)强化落实,务求实效。在整改过程中,我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有序推进,坚持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领导小组注重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红十字”方针政策浅尝辄止,思想政治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不重视理论武装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3日,我会召开了专题学习会,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重要讲话摘要汇编》,学习传达了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符合县域实际的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制定印发了含盖《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与红十字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在内的《“红十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的通知》(宁红会发〔2020〕38号)并遵照执行。目前,已按时限要求完成了全部学习内容,达到了集中学有记录、自主学有笔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良好效果。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抓创新促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班子会议,对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工作内容进行了重温,并重点聚焦“三救三献”核心职责进行研判,逐项结合实际提出我县红会覆盖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主责意识得到提升,为推动我会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奠定基础。二是2020年11月30日,我会在江口镇新庄村开展了以“携手防疫抗艾,共担健康责任”为主题的艾滋病危害及预防知识宣传活动。12月11日,又联合县疾控中心在县城中心广场举行该项活动;2021年2月3日,联合县疾控中心,组织志愿者前往汉中疗养院开展2021年麻风节对麻风病人的慰问活动;2021年2月初开展送药送温暖活动,将总价值5万余元的复方甘铋镁片免费发放给给全县各镇村家庭困难患者。以上工作的开展,有效发挥了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并充分调动红十字志愿者积极参与,凝聚了更多社会力量支持红会工作,实现了以多形式、多途径推出服务群众新举措的工作目标。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12日上午,县红会在新庄村与村两委分别召开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座谈会及意识形态工作座谈会。会上,组织学习了扫黑除恶相关知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什么是意识形态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阐述进行了学习传达。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结合新庄村实际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工作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参会人员进行了发言讨论,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奠定了思想政治和行动基础。并组织帮扶干部在新庄村以院落会、中心户长会、到户宣传、在村宣讲的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平安建设“三率两度”宣传工作,用实际行动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二是不断强化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竭尽全力做好新庄村脱贫攻坚各阶段帮扶工作,所做工作得到了帮扶村及老百姓的一致认可,满意度不断提升。同时,加强与帮扶村支部的联动,于1月12日下午,在村委会主持召开了主题党日活动,红会包村副队长讲了题为“弘扬延安精神 ,奋力追赶超越”的主题党课,有效提高了该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励支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齐心协力促发展。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关注度,将该项工作纳入我会重点工作,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目前,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1月8日召开干部职工会,结合红会工作实际,对属于意识形态工作范畴的学习教育、宣传工作等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并积极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在2020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效述廉报告中,2名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工作纳入了报告内容,增强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统筹谋划不够深入,推进县域红会事业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发展组织壮大队伍工作停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人对2016年度前发展的会员进行了认真排查,结合实际情况,对仍符合会员条件的人员予以保留明确,对会员信息有变化的进行了变更。二是积极开展吸收会员和志愿者工作,于2020年12月8日,在政府网站及城区街道公示栏发布并张贴了红十字会志愿者及个人会员招募公告,为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同时,通过积极宣传发动,4个单位申请加入了红十字会团体会员,为今后红十字会相关工作开展充实了力量,奠定了基础。三是发动红十字会会员单位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参与红会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1次。在2021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中,他们积极协助红十字会做好启动仪式会前布置、卸载及搬运物资和物资发放等工作,为活动的成功开展贡献了力量,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未推动实施监事会改革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15日,红十字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关于在地方红十字会设立监事会的指导性意见(试行)》,通过学习领会其重要意义,并结合红会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二是2020年12月18日,在市红会鲁会长一行到宁陕红会调研工作座谈会上,就推动实施监事会改革工作进行了汇报;2021年1月6日,红十字会班子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红会会长刘家华同志的带领下到省红十字会汇报工作,其中,对推动实施监事会改革工作进行了重点汇报。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3.“开展人道救助和人道服务工作用力用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了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工作职责并结合我会工作实际进行了工作研判,提高了思想认识,有效消除畏难情绪,为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防治工作打下思想和行动基础。二是迅速行动,分别于2020年11月27日、11月30日,在新庄村开展了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跑、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及以“携手防疫抗艾,共担健康责任”为主题的艾滋病危害及预防知识宣传活动;2020年12月11日,联合县疾控中心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了“携手防疫抗艾,共担健康责任”为主题的艾滋病危害及预防知识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能职责。三是在2021年1月18日的“红十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收捐赠工作条例》,并要求今后在开展募捐和接收捐赠工作中,要对照该条例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遵照执行。四是多次向省市红会汇报工作,积极争取救助物资13万余元,实现了让更多的救助物资落地我县,提升我会救助能力的工作目标。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未开展器官捐赠宣传及动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会于2020年11月27日在新庄村开展了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跑、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图册,宣传相关知识,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唤起公民捐献意识,鼓励公众捐献行为,有效履行了参与、推动该项工作的职能职责。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压力传导不够,干部自我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于2020年12月14日、2021年2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通过开展约谈、提醒谈话,学习违纪典型案例通报等加强廉政教育和干部作风提升教育,通过每月不定时抽查干部遵规守纪情况、重要节点纠正“四风”自查、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在业务工作中强化监督等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针对赵正永严重违法违纪案以案促改工作,没有结合实际找不足、找问题进行了“回头看”,于2020年12月1日,对县红十字会领导班子“赵正永案以案促改”自查问题清单、班子成员自查问题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三是严格遵守卫健局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红十字会未设支部,党员所属卫健局机关支部),积极参加支部学习教育及相关活动,利用“智慧党建”平台组织党员开展线上学习,提升党员的综合素质,按时限要求完成好各阶段工作任务。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纪律执行不到位,制度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县红十字会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红会发〔2021〕1号)并遵照执行,凡是涉及单位“三重一大”范畴的事项,在组织实施前都通过了班子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制定印发了《红十字会业务工作制度》的通知(宁红会发〔2021〕3号),含盖了救灾救助物资管理制度、物资接收分配使用管理制度、援建援助项目管理制度、生计基金操作管理办法等七项制度并遵照执行。三是2021年1月22日,红十字会聘请了5名社会监督员,并通过查看红会物资储备库房、出入库台账和公示栏等首次履行了社会监督员职责。四是制定印发了《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宁红会发〔2021〕2号),通过废止、修订或新制定确定了含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在内的19项机关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五是约谈1次1人,促进该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项目资金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宁陕县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生计基金操作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二是与博爱家园项目·生计基金受助户海棠园中蜂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完善了生计基金借款申请及协议等手续。三是对2017年至今接受的救助物资进行了梳理,完善了台账,对领用程序进行了查漏补缺。同时,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募捐台账进行了检查,确保无遗漏缺失。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对机关报送或内部发文、日常工作资料严格把关并审签。二是单位主要领导对机关干部开展1次集体提醒谈话4人,针对起草文件、材料提出具体要求,坚决杜绝雷同和不符实际现象发生,严防形式主义滋生蔓延。三是对不适应、不符合当前政策和形势的机关制度进行了废止或修订,建立了务实、管用的新制度并遵照执行,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清楚,没有下决心推动问题彻底整改,部分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动认领,积极上手整改,全程推进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稳固成效,防止反弹。二是通过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印发了《红十字会业务工作制度》的通知(宁红会发〔2021〕3号),将2016年巡察整改未建立的《救助物资接收分配制度》《救灾物资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完善到位,形成红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依规运行的工作格局。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10个、正在整改2个,还需进一步抓好落实。
1.关于“未推动实施监事会改革工作”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监事会的设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涉及事项较多,目前条件尚不成熟,一时不能整改到位。
推进措施及整改时限:6月中旬前,将监事会设立报请县委组织部同意后,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推进监事会选举工作。
2.关于“未开展器官捐赠宣传及动员”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此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具体表现为截止2020年10月底,红十字会无1人取得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资质证。因取得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资质证人员,需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目前我市红会尚无取得该资质人员,我县红会干部紧缺,实不具备该条件人员。
推进措施及整改时限:结合我会实际,针对此问题的推进措施是安排专人积极参加上级红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整改时限以上级红会相关培训时间而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红十字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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