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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夯实“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1-0375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3-28 15:19 成文日期: 2021-03-28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21〕10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函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恪守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坚持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坚决杜绝各级统计机构或其他行政部门代填代报企业数据,确保企业独立完成联网直报任务。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机构建设,充实统计人员,实行统计工作责任制,规范企业统计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体系。严格执行“一套表”制度,全面提升工业、贸易业、服务业和投资建设领域等统计业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一套表”统计在宏观管理与决策中的综合性和基础性作用。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一套表”调查单位要明确负责人,组织和管理协调本单位统计工作。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如实搜集统计资料,按照相关专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通过联网直报平台完成各类报表报送工作;收集会计报表、纳税凭证等相关印证资料,确保各项统计指标数出有据,及时回复上级业务部门的数据查询。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共同完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或凭证),主要包括各项投资、生产经营及服务收支凭证、会计原始凭证、相关会计科目、会计决算报表等;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主要包括本年和上年同期月度及累计投资、营业收入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按月、按季度整理各类统计报表和相关统计资料,完备统计档案并妥善管理。

(二)加强数据报表防控。加强申报单位审核把关,严格遵守“五上”企业纳统标准和项目纳统底线,对申报入库纳统企业、项目实地核查,不符合申报纳统条件的,一律不予通过。加强入库企业定期核实,统计、市场监管、税务及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信息共享,资料互相印证,确保已入库统计调查单位基本信息、主要业务活动和主要经济指标客观真实。

(三)坚持报表数据评估。县统计局要对报表即报即审,做好企业报表基础数据比对分析,对相关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核,及时查询、核实问题,督促企业据实回复“一套表”系统的各级、各类审核查询,按时汇总数据,提供结果分析。县发改、经贸、住建等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例会制度,加强形势判断和监测分析,及时反映工业、商贸业、服务业、投资建设领域的新变化、新趋势、新特点,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着力提高统计资料的实效性、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认真开展统计核查工作,县统计局要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相关业务要求,严肃认真核查企业生产、效益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统计,做好国家省市开展的各类实地核查迎检工作。

(四)完善业务培训机制。建立“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县统计局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企业业务培训和指导,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企业统计人员系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工作规范、统计报表业务等,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业务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认真开展自查(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各主管部门牵头,各镇配合,对照“一套表”调查统计工作规范,对全县所有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逐一排查,重点检查有无专兼职统计人员、有无相应联网直报条件、有无统计台账,是否存在一址多企报送数据,是否存在代报企业数据等现象,列出问题清单。

(二)严格问题整改(2021年4月底前完成)。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由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限期整改落实,规范完善统计台账,原则上一个企业一个IP地址上报数据,严禁一址多企上报数据。县统计局要安排专业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力争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全面巩固提高。全面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迎接国家统计督察、省市统计核查和“双随机”统计执法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一套表”调查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统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五上”企业和投资项目统计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企业统计工作水平。

(二)夯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五上”企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以“谁申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加强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之间的沟通衔接,协调解决“五上”企业发展和企业统计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经贸局和统计局要加强“五上”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督导检查,对组织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纳入差错登记;对不按基本统计制度要求报送数据、不履行统计调查业务和推诿扯皮及其他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启动统计执法检查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考核机制。县统计局牵头,县发改、经贸、住建等部门配合,对全县“五上”企业统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类报表任务的“五上”企业予以奖励,对较差等次的企业通报批评;“五上”企业统计考核结果与“五上”企业奖补政策挂钩。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