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安明建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1-038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1-04-09 16:53 | 成文日期: | 2021-04-09 16:53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安明建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1年4月1日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安明建辞去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