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2021年全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的公示
索引号: | zfbmnsxnynchslj/2021-0018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1-04-19 17:46 | 成文日期: | 2021-04-16 09:55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了进一步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和生产单位的责任,接受社会监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保证电站安全度汛,现将全县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予以公示。请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抓好水电站防汛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水电站度汛及运行安全。
一、各镇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主要职责:一是摸清本辖区内农村水电站基本情况,督促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二是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按要求整改;三是与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四是督促水电站服从防汛抗旱统一管理,落实防汛责任制度并开展防汛检查;五是参与水电站事故调查,督促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二、各水电站业主是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业主负责人是本电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是实行“一岗双责”,既要承担生产管理职责,也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建立和完善以“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四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安全专管人员,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五是落实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细化各项安全措施和预案,细化各项安全措施和预案,不安全绝不允许生产;六是加强巡查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到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七是规范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做到生产作业场所整洁、文明、安全;八是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承担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农村水电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依法对全县农村小水电站运行管理实施行业监管。
四、全县各水电站要将本电站的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进行公示、公开。要在水电站的厂房外侧明显位置设立公示牌,明确“三个责任人”的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等相关情况;各责任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并报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备案(联系人:宁陕县农水局张清俊,电话:0915-6822612)。
附件:宁陕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公示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