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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处理场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zfbmnsxzfhcxjsj/2021-006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1-05-18 09:01 成文日期: 2021-05-18 09:01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处理场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瑞欣大厦6楼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27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K-2021-000502-B01

2、项目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处理场监测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5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处理场监测服务项目,1项, 采购预算:550,000.00元, 项目概况: 按照宁陕县污水处理厂、宁陕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地下水、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开展检测,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环境监测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5-28 09:00:00至2022-05-28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7、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5-21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瑞欣大厦6楼A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http://aq.sxggzyjy.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同时提供报名回执单、有效的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3、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系统,直接下载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5-27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行政小区

联系人: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

电话:0915682295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越

电话:029-88219779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路25号瑞欣大厦6楼A座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至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