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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1-059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08-05-26 09:06 成文日期: 2008-05-26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一、县域基本情况
        1、地理、地貌
 宁陕县位于秦岭中段南麓,东和柞水、镇安、汉滨相连,南与石泉、汉阴交界,西与佛坪县接壤,北以秦岭为界,和长安、周至、户县毗邻。地处东经108°02′33″至108°56′48″,北纬33°07′01″至33°50′38″。南北长130公里,东西宽110公里,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
 地势呈北高南低,秦岭主脊逶迤于北部,山梁沟壑大多自北向南延伸。境内最高海拔秦岭东梁2965米,最低海拔龙王镇磨石湾540米。一般在海拔900-1000米。全县分高山、中山及低山河谷三种地貌。高山约占30%,平均海拔1600米以上,山高谷深,森林茂密,纯属林业区;中山约占40%,平均海拔1000米以上,为秦岭山腰地带,山岭纵横,多为林业区和农耕区;低山和河谷约占30%,平均海拔800米,山势坦缓,河谷一放一束,谷底宽阔,谷岸多为坪坝,是全县主要农耕区。
 2、社会经济情况
 全县辖14个乡镇,98个行政村,360个村民小组,4个社区,总人口7.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98万人。工农业总产值6.32亿元,其中:工业产值2.91亿元,农业产值3.41亿元。
 3、山洪灾害特点
 宁陕县地域辽阔,山大沟深,河流密布,沟壑纵横,小气候特点十分明显,境内分布长安河、汶水河、蒲河、池河、旬河五条主要河流,暴雨、山洪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全县主要的人口大都居住在大河小沟两岸。稍遇突发性强降雨,极易引起溪河洪水而发生山洪灾害,对人员、村庄、集镇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造成十分严重的危害。山洪直接威胁着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制约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宁陕县山洪灾害普遍具有:局部降雨强度大、产流快、破坏力极强、成灾率高、不可预见性等特点。由于宁陕地质结构复杂岩石破碎,两侧山坡坡角大,坡面碎石土层厚度薄,山洪沟多为碎石山,并有少量泥沙,处于极不稳定状态,稍遇暴雨,极易形成来势凶猛的山洪,同时挟带着泥石流及树木等杂物,流速快,沿着山洪沟横冲直撞,破坏力极强。同时,从地质构造的角度上看,宁陕县地处华北地块与扬子地块碰撞带上,地质构造相当复杂,岩浆岩、火山岩十分发育,地质环境极为脆弱,山洪沟等灾害点多面广,属山洪灾害易发区。

        二、预案编制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先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按照“乡自为战、村级自救、预警到户、责任到人”的防汛工作机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县、乡、村防汛抢险工作实施办法》、《陕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的通知》等。 
4.工作目标:当发生一般山洪灾害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和滑坡险情时,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做到不因工作不力而发生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防御山洪灾害的组织机构
 (一)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的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
 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由陈伦宝同志任政委,邹成燕同志任总指挥,郭珉、郭达彦、邝贤君、唐新成、刘云、刘家华、吴大芒、李泳、陈佳斌、金正军同志任副总指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办、政府办、人武部军事科、公安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交通局、城建局、财政局、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粮食局、民政局、经贸局、教育体育局、交警大队、气象局、县医院、电力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销总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防御山洪灾害督查组、后勤保障组、接待组和新闻采访组。
 1.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袁琳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晓安同志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全县防御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督促乡镇、各有关部门编制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收集了解汛期雨情、水情、气象形势及降雨区域降雨强度、洪水流量等;随时掌握全县巡堤查险、抗洪抢险、灾情统计上报、救灾安置工作的落实、进展等情况;按照指挥部安排,及时下达抗洪抢险有关通知、命令;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日常事务和下达的各项任务。
 2.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汪时政,成员:县财政局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汛期防汛抢险后勤保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接待组负责人:廖佑麟,成员:县政府接待办和民政局工作人员。负责上级部门来人接待或接受捐赠物资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4.防御山洪灾害督查组负责人:邝贤君,成员:县委组织部、纪检委、监察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负责汛前、汛期对全县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查;检查乡镇和部门执行指挥部命令情况;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5.新闻采访组负责人:齐志祥,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广电局工作人员。负责汛期各级新闻记者、采访人员接待工作;安排新闻记者采访工作,全面、准确报道我县防汛抢险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各副总指挥在完成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工作的同时,应做好所包挂乡镇防汛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各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在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防御山洪灾害检查,部署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防汛抢险撤离。
 2.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并做好全县的防御山洪灾害组织协调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提供参谋和服务,落实应急通讯预案。
 3.县人武部负责按照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统一命令,组织、指挥、调遣全县抢险队伍,负责组织紧急抢险。
 4.县公安局及所属的各基层派出所负责维护全县范围内抢险撤离过程中的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执行指挥部的警戒、戒严命令及强制疏散撤离命令,负责专控区人员的撤离,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县水利局及县防汛办负责全县防御山洪灾害日常工作,检查指导全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防御山洪灾害工作,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随时掌握雨情、水情信息,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提出建议,负责落实城区抢险需要的砂石用料储备。
 6.县国土资源局及防滑办负责全县防滑日常工作,坚持24小时防滑值班,随时掌握全县各滑坡监测点的监测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提出建议。
 7.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抓好本辖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防御山洪灾害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本地区的防御山洪灾害机制,落实防汛值班、信息传递、组织指挥防抢撤等工作责任,搞好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的宣传,发放疏散撤离明白卡,建立防、抢、撤组织责任体系,把撤离责任细化到村、组、社区,有效组织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及村民安全疏散撤离。并按县防汛办、防滑办的要求作好雨情、水情及滑坡情况的监测,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要按照防御山洪灾害工作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确保随时调用。
 8.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汛办、防滑办提供重要天气预报和降雨情况。
 9.县交警大队负责抢险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将可用车辆登记造册报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调度使用;负责维持抢险的交通秩序,保证抢险运输和安全转移车辆畅通;根据指挥部的命令,特殊情况实行交通管制。
 10.县交通局负责全县抢险救灾运输车辆行驶道路的畅通。
 11.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全县14个乡镇及县防汛指挥部、县委办、政府办、防汛办、防滑办、气象、电力等重要部门的电话畅通,并落实应急通讯预案。
 12.县电力局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电力供应和集镇路灯照明,县城建局负责紧急情况下的城区路灯照明。
 13.县委宣传部、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广电部门负责全县防御山洪灾害宣传工作,县广电局要维护好防汛信息发布设施,并负责播报汛期雨情及抢险救灾情况,做好灾情录像和摄影等资料收集工作,同时,负责各级新闻记者、采访人员接待工作。
 14.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师生防御山洪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学校的抢险救灾和在校学生的疏散撤离工作。
 15.县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抢险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组建流动医疗队,在发生灾情时,有效组织救护,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和指挥,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常用药品及医疗器具,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的医疗救护,县乡各医院负责住院病人的疏散撤离工作。
 16.县供销物资部门负责编织袋、铁丝等抢险物资的储备保管,在抢险救灾时,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供应。
 17.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的统计上报、灾民紧急安置和灾后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18.县粮食局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在抢险救灾时提供必要的粮食供应,保证群众生活需要。
 19.县经贸局、工商局负责组织有关企业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灾物资(包括矿蜡、手电筒、矿泉水、方便面)等,以备急时之需。
    20.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灾情统计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救灾任务。
    21.县监察局负责搞好汛期防汛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