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2021年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1-0677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1-06-16 16:26 | 成文日期: | 2021-06-16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21〕23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段、住建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2021年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宁陕县2021年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强化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效保护公路交通设施,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2021年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1〕96号)要求,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特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集中治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政府领导和部门联动、依法治理和文明执法、源头管控和通行监管”原则,充分发挥国省干线公路“123”、农村道路“125”、城市道路“三三联动”等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以源头治理、路面管控为重点,采取固定检测、流动检测等方式,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通过集中治理,实现全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百吨王”和49吨以上严重超限超载现象基本消失(超限率控制在2%以内),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县城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水泥罐车等超限超载行为得到基本控制,因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有效保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货运车辆监管
1.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虚假标定车辆技术数据的货物运输车辆,由县经贸局负责逐级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辖区生产企业对外公开责任书,明确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以及违法生产改装车辆的法律责任。(县经贸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2.加强货车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标准规定,严把注册登记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车辆,不得予以注册登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3.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4.加强对货车的检查,发现非法改装车辆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对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栏板、加钢板等非法改装车辆,强令拆除,恢复原状。对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上路行驶的,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加强货运装载源头监管
加强对政府已公示的货物源头实施监管,引导重点货源单位、货运站经营者建立转载配载管理、车辆出厂检查、称重管理、承运车辆登记管理等制度,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县公路段、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加强路面执法监管
1.加强道路联合执法。采取流动检测治超,以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三三联动”、农村道路“125”和国省干线公路“123”联勤联动管控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巡查管制力度,建立会商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路段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2.加强固定值守和流动检测。对桥梁、重点路段、超限超载严重的路线设置流动检测卡点,采取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打击避站绕行、夜间运输、短途驳载等行为,实现治超点位的统一协调、全面覆盖。加强非现场监管和公路超限超载检测计量设备的检定工作,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路段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3.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联合惩戒措施。按照《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对超限超载车辆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计分后,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依法对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货物运输经营者、货物运输单位实施追踪查处,纳入公共信用管理体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公路段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4.从严查处冲闯公路检查站点等违法行为。对县内公路检查站点发生的车辆闯卡、拒检、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备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登记台账,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一旦发生上述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和打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公路段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集中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宁陕县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文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姜 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祖恒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周自林 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成 员:杨光平 县住建局副局长
孙启宁 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段登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万宁安 县经贸局副局长、供销社主任
胡清地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徐志刚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
刘永录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文 军 县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姜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全县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集中治理工作自方案印发之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16日前)。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所明确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结合实际,深入研究,科学制定本行业治理工作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1 年6月中旬至9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工作方案和统一部署,切实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开展集中治理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10月)。各成员单位全面总结集中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推广治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存在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建议意见,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治超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出成效。要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确保上下步调一致、同步发力、协同作战。
(二)统一执法标准,严格规范执法。严格按照《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治超工作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开展联合执法。对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参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 -2016)执行。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执行公路治超“十不准”工作纪律,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依法行政、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户外LED显示屏及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介,围绕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目的以及保护公路建设成果的意义等主题,开展多方位、全覆盖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治超舆论氛围。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敢于曝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强化经费保障,提升执法效能。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执法经费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解决执法执勤装备配备及维护更新等问题。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密切协作配合,及时对接沟通,畅通信息交流,整合资源力量,积极构建齐抓共管、管控有力的治超工作格局,确保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要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建立考评机制,强化检查督导。县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不定期对全县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对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提请监督执纪部门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