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城乡建设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372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2979
  • 宁陕县财政局

    5352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66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57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79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6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4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1
  • 宁陕县民政局

    1344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宁陕县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zfhcxjsj/2021-0085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1-07-05 10:32 成文日期: 2021-07-05 10:32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城乡建设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建设单位:

根据省工改办、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12月21日联合印发的《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 (陕建发2020〕1198号),经我局半年来的调研,结合县级机构改革单位管理职能变化后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宁陕县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执行。

附件:1.《宁陕县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

2. 免于施工图联合审查项目质量承诺书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7月5日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7月5日印发    

附件1

宁陕县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持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现就简化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简化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一)适用范围

1.建设规模:社会投资建设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其中地下不超过一层且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15米

2.建筑物性质:建筑物性质为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公共服务设施、普通仓库和厂房的工程建设项目(见附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的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域或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涉及防洪安全的项目、涉及风貌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以及县政府认为不宜纳入的项目,不执行此规定。

(二)主要改革措施

    1.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按照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20〕229号)要求执行。对于现有施工图审查范围内规模较小、技术简单、质量安全风险较低、易于整改的项目,免于施工图审查,办理施工许可和消防验收备案时,不再提交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具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即可免于审查:(1)除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公共娱乐场所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地下不超过一层且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如办公、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的工程项目;(2)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三层及以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厂房和仓库(甲、乙、丙类厂房或仓库除外);(3)丁及戊类的厂房、库房、仓储类以及研发办公类等带规划方案(用地挂牌出让前已确定设计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4)三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地下室面积小于500平方米);(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定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装饰装修工程;(6)城市支路(不含桥梁);(7)单体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市政配套用房;(8)管径小于1000毫米的给排水管网工程;(9)小区、厂房等项目内的配套市政工程。

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免于施工图联合审查项目质量承诺书》替代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书,作为申报施工许可的要件。

2.施工许可证办理:企业持免于施工图联合审查项目质量承诺书、建设资金已落实承诺书,以及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等,通过安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交资料,县住建局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为即办件。

省住建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陕建管发2021〕3号文件定的限额以下的建筑工程即: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申报监督的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不再办理监督手续,可直接开展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4.工程建设监理: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他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

5.工程联合验收:作为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在收到建设单位验收申请后,组织县自然资源局等验收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涉及的验收内容合格或通过的,当场出具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并交付建设单位。

二、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装饰装修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

(一)适用范围

由社会投资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既有合法建筑工程,办理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

1.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下;

2.不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不涉及房屋外立面改造、改变规划用途、增加建筑总高度、层数(含夹层)或建筑面积;

4.不涉及因使用功能调整等产生荷载超出设计标准;

5.不改动防火分区、防烟分区,不改动消防安全疏散的,或不改动经消防专家评审涉及的部位、消防设施的,或不改动自动消防设施。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省住建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陕建管发〔2021〕3号定的限额以下的建筑工程即: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文物古建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装饰装修审批,不属于本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

(二)施工许可办理流程

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安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交以下资料:

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属于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装饰装修工程承诺书;

3.既有建筑物所有权证或经依法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既有建筑物使用权的,还需一并提交租赁合同和既有建筑物所有权人明确同意进行装饰装修书面意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免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书面承诺;

5.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6.建设单位资金已落实承诺书。

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为即办件。

施工过程由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监督抽查,记录抽查结果,不再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县住建局物交所报告。

三、加强组织实施,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一)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县住建局在收到项目单位签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有关材料后,应进行审核,审核中需对有关内容确认的,应通过调用部门共享证照等方式实现,不得随意要求增加申请材料。符合审批条件的,在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审批决定。申请人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县住建局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相关规定及改革措施进行审批。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要坚守工程质量安全底线,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依法制定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办法,要强化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根据项目具体风险情况设置不同频次检查要求,重点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县住建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依法追究项目单位和有关当事人相应责任。

强化承诺信用信息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单位,不得适用告知承诺审批制。项目单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进行审批的,县住建局在后续监管中发现做出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将项目单位和有关人员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记入有关信用信息平台,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作用。

附表

 

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建筑物性质

低风险要求

消防要求

建筑面积要求

办  公

不设置化学或生物实验室

不属于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

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

商  业

不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不改造燃气管道

公共服务设施

不含幼儿园、儿童培训机构、学校、医院、养老院,不设置化学、生物实验室

仓  库

丁戊类,且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

厂  房

丁戊类,且不生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

 

附件2

免于施工图联合审查项目质量承诺书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兹有工程项目(名称),由甲方(建设单位)委托乙方(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一篇:共同承诺

根据我省施工图免于审查范围,本工程属“(具体类型)”,可免予审查。          

该项目不属于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

现甲乙双方共同承诺: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第二篇:建设单位

我单位承诺:符合工程规划条件及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实施,不违法变更施工图设计。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如违反承诺,我单位自愿停工整改,并承担建设工程使用期限内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三篇:勘察/设计单位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无违反强制性标准;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达到国家颁布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质量符合要求,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如违反承诺,我单位自愿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勘察/设计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