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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1-081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6-25 12:09 成文日期: 2021-06-25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1〕53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1〕37号),建立健全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确保各类财政补贴资金规范、精准、及时、安全、透明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省关于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部署要求,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突破口,调整优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黑手”,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 主要任务

(一)规范和完善发放项目。凡各级财政安排,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原则上都应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所有纳入“一卡通”管理的项目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编码。对已纳入“一卡通”管理的项目,要逐项梳理,进行清理、整合和归并。结余资金符合收回条件的,由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及时收回。

(二)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堵塞漏洞,制定涵盖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实现管理规章制度化、程序流程规范化、操作权限明确化。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审核和监管。实行补贴资金兑付限时办理,明确具体时限要求,提高补贴资金结算进度。

(三)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栏等渠道,按相关补贴政策要求及时公示公开享受补贴人员的基础信息、发放的补贴项目和金额等相关信息,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查询同村(社区)享受补贴人员的相关发放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日。

(四)规范代发金融机构。推动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提供高质量服务,做好银行卡、存折和记账本的使用、宣传工作。在镇村设置代发点的,要对代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代发流程,强化服务意识。

二、组织领导

成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农水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广电局、县经贸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搬迁办、县残联、宁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上下协调、联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尽快制定和完善本镇、本部门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职责分工

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审核管理等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发放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供基础信息;补贴资金由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县财政局反馈发放信息,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真实、完整、准确。配合做好补贴信息共享等工作。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制作、获取的财政补贴信息,及时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集中公开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建立、运行、维护和管理“一卡通”系统,负责补贴资金筹措、兑付和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补贴政策和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依法保障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并有效保护补贴信息公开中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补贴信息的采集、录入、变更和公示。

宁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执行代发协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发放信息及相关配套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发放平台。依托省级层面集中统一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明确数据共享内容、方式和责任,尽快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避免补贴资金多发、漏发、重发和迟发,全程监控资金发放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资金发放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二)深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所有补贴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加强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以及加强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补贴资金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持续加强监管。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有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