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新建定点屠宰场的请示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1-082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1-07-08 11:08 | 成文日期: | 2021-07-07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字〔2021〕40号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市政府:
宁陕县江口回族镇地处秦岭南麓中段,距县城87公里,是全省三个少数回族乡镇之一,有回族群众2800余人。2015年,为发展壮大该镇牛羊产业,助力脱贫攻坚,我县招商引进了宁陕县合兴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江镇村,注册资金1500万元,现已建成3000平方米标准化牛舍,青储饲料池5000立方米,沼气池120立方米,有机肥加工厂1处,常年存栏肉牛200余头。2016年被认定为“市级农业园区”,2017年被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因企业发展需要,目前正积极筹备建设屠宰场。
为进一步助推企业发展,同时彻底解决该镇回族群众牛羊私屠滥宰问题,保障回族群众肉食品安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7〕73号)和《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关于“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立小型牲畜屠宰场”的规定,经我县组织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等部门实地考察论证,认为宁陕县江口回族镇向坪组符合建立清真屠宰场条件。按照牲畜定点屠宰场审批有关要求,特请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县新建1所定点屠宰场。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