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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财办函〔2021〕40号 签发人:杨永杰
宁陕县财政局
关于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复函
叶祥友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关一社区办公场所及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用房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关一社区多年来为广大居民服务其成绩大家有目共睹,随着时代发展原有办公场地已无法满足城市社区服务需要,您建议将闲置的县幼儿园房屋划拨至你社区作为办公场所使用。基于你所提的建议,我局暂时无法划拨该房屋资产,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五郎关县幼儿园还未建设完工,预计明年三月入园招生,原幼儿园内存放有大量设备及设施无场地存放。
第二:县幼儿园房屋地理位置处于县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属于拆迁范围,拆除时间目前尚不确定,但社区若搬去幼儿园办公必然会装修才能满足其功能需要,花费财力使用不了多长时间,容易造成资金浪费。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你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同时监督我们履行好工作职责。
联系人:周瑞丽 联系电话:0915—6822341
宁陕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