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常务会议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5754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50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50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9735
  • 宁陕县财政局

    6930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4293
  •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4059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16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790
  •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2118
  •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118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677
  • 宁陕县民政局

    1455

宁陕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七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1-0027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8-05 16:25 成文日期: 2021-08-05 00:00
发布文号: 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第七次 公开目录: 政府常务会议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第七次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2021年7月28日,县委书记郑红丹(主持县政府工作)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研究推进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司法局关于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由县司法局负责,县委编办配合,制定《宁陕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审定;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抓好各自承担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落实,确保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2.由县委编办负责,近期调研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设置工作,参照省市有关意见,提出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设置建议,提交县编委会研究。3.由县公务员局负责,按照行政复议任职资格,将县司法局符合条件人员划转至县行政复议机构,其余人员通过公开遴选或公务员招录逐步补充。4.由县政府办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协调保障县行政复议机构办公用房;县财政局负责,据实将行政复议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传达全省土地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土地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我县土地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从长远发展、生态保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土地管理利用的重要性,坚决整治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手续不全等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确保土地保护有效、发展保障有力、监管服务有序。

会议确定:1.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县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程序送县政府审定后印发。2.由各镇、有关部门负责,加强土地管理利用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土地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依法依规用地意识。3.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各镇和有关单位配合,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全县各类项目用地情况,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排查整治,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法用地问题,制止耕地“非农化”和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4.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县发改局等部门配合,加强项目用地规划指导和沟通,今后没有用地规划和手续的项目,坚决不能纳入项目计划和开工建设。5.由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分别负责,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大棚房”整治“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6.由贺海宁同志牵头,整改责任单位负责,扎实抓好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2019年土地例行督察、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问题、省长调研和省秦岭大会警示片反馈未销号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并销号。7.由贺海宁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召开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题办公会议,逐项目逐地块研究并提出处置意见,针对问题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尽快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三、传达省秦岭小水电整治联席会议、市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推进协调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宁陕县拆除类小水电站整治工作奖励办法》

会议传达了省秦岭小水电整治联席会、市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推进协调会议精神,听取了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全县小水电整治工作进展及《宁陕县拆除类小水电站整治工作奖励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做好秦岭区域小水电站整治,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镇、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把握“国之大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拆除、退出、整改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和过硬作风,坚决抓好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会议确定:1.由包抓县级领导牵头,包抓责任单位负责,严格按照省上“四个确保”要求和市工作部署,一站一策、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抓好小水电整改、退出、拆除工作,确保8月5日前至少完成21个拆除类、7个退出类小水电整治任务,拆除、退出进度达70%以上。2.原则同意《宁陕县小水电整治工作奖励标准(讨论稿)》,由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专班审定后印发。3.由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尽快研究制定完成整治任务的小水电站奖励验收和资金兑付具体办法、拆除工程采购办法;做好县本级财政预算和上级补助资金使用审核,严格按审批程序和标准兑付奖励、补偿资金。4.由县财政局负责,向上全力争取小水电整治资金,将县级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调整,报县人大常委会审定。5.由各包抓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小水电站拆除施工安全预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预案作业;小水电辖区镇负责,按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拆除施工安全监管,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6.由魏小林同志牵头,贺海宁、万志、吴德才同志配合,适时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资产评估、施工安全、信访维稳、资金支出等工作,抓好会议确定事项落实。7.由县财政局、住建局负责,按程序做好红星水电站拆除后资产处置工作;红星水电站土地及相关资产收归县城投公司管理运营,补偿等所得收益上缴县财政。

四、传达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宁陕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宁陕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精神,听取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宁陕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宁陕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宁陕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2.各镇、各部门负责,进一步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职责,全力做好防返贫监测工作;村每周排查,镇每月集中研判,行业部门定期筛查、及时上报预警信息,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帮扶措施,有效巩固脱贫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3.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成立督导核查组,对全县防返贫监测工作进行抽查,按照不低于全县总人口数1%的比例,确定并建立全县“三类户”监测对象清单。4.同意召开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五、审议《宁陕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宁陕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2.由各副县长牵头,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坚持“管发展必管环保、管生产必管环保、管行业必管环保”“谁分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

六、审议《宁陕县2021年苏陕协作与经济合作工作计划》《宁陕县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计划》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宁陕县2021年苏陕协作与经济合作工作计划》《宁陕县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计划》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2021年苏陕协作与经济合作工作计划》《宁陕县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计划》,由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2.由县发改局牵头,各责任单位负责,抓好我县2021年苏陕协作与经济合作工作计划5项重点任务落实;严格按资金使用方向,集中抓点示范,加快我县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建成运营,形成稳定资产收益。

七、研究全县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审定《宁陕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全县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宁陕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由县住建局负责,统一实施全县生活垃圾和集镇污水处理场(厂)项目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技术指导。2.由县住建局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发改局、财政局配合,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同步做好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尽快启动四亩地、金川、太山庙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3.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统一实施村级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调研提出乡村振兴“一镇十村”示范点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计划;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从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4.原则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产品)方式引入第三方企业,管理运营县城、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和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由县住建局负责严格按程序办理。5.由县财政局负责,为县住建局安排200万元污水处理、100万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管护运营资金,为筒车湾镇、广货街镇各安排10万元生活垃圾矿化处置资金,为城关镇八亩村、广货街镇北沟村、皇冠镇兴隆村,筒车湾镇七里村、龙王潭村、桅杆坝村、龙王坪村,太山庙镇油坊村、梅子镇子午社区,龙王镇天宝安置社区、河坪安置社区11个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各安排5万元管护运营资金。6.原则同意《宁陕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由县住建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执行。

八、审定《宁陕县促进旅游宣传营销激活消费市场奖励办法(暂行)》

会议听取了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宁陕县促进旅游宣传营销激活消费市场奖励办法(暂行)》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促进旅游宣传营销激活消费市场奖励办法(暂行)》,由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县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联合发文;该奖励办法试行期为1年。2.由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负责,商县财政局,制定开通旅游专线和农家乐、乡村酒店(民宿)发展提升考核验收办法;刘昌志同志牵头,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以部门文件印发;年度资金使用由刘昌志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审定。

出席:魏小林  张文忠  倪新芳  余永军  刘昌志

马 倩  贺海宁  吴德才  付 宇  郑吉友

彭儒宝

请假:韩向忠  鲁晓旭  朱迎波  万 志  柯小伟

列席:袁琳隆  魏传新  梁雪荣  周春丽  沈 健

彭幼强  余书林  邓锡蔚  杨永杰  王 利

周康礼  吕宣强  邓永康  杨继军  高 山  

段多铭  杨春华  姜 涛  黄太琦  马玉平

柯小军  郑常涛  钱 秀  王再华  喻海金  

唐洪波  李秀清  康忠杰  涂新隆  李 侠

肖仕美  康祥安  徐永慧  吕宣浩  杨从志

王永刚  蔡 欣  田凤安  易守德  苏 珍

汪 宇  李 婷  白鹏飞  张 浩  谷 婷

王彬炎

代表委员:魏荣龙  吕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