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案第5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9-14 16:47

类别:B类

宁自然资函〔2021〕359号              签发人:杨继军

对宁陕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案第56号建议的复函

柯贤惠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快太山庙镇政府机关迁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安排,我局正在编制宁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为确保太山庙镇政府迁址用地符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能及时依法依规获批,我局多次与太山庙镇政府联系,积极配合做好选址工作。今年初,在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试划工作中,针对太山庙镇政府迁建选址问题拟定了两套方案。方案一是老镇区(县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基础设施相对比较完善,用地条件相对比较成熟;方案二是新镇区,初步选择在长坪村,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涉及用地规模大,有利于今后集镇发展,缺点是占用新建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较大。现方案已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研究确定。我局将按照县政府确定的方案做好相关工作,支持太山庙镇政府机关迁建工作,下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

上述回复希望您满意,同时,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9日